广西规范养殖用海海域使用确权面积逾1万公顷

来源:黄葛炎 刘运明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43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曾经被沿海村民视为“祖宗海”而随意侵占进行海面养殖的旧观念,正随着《海域法》的实施,特别是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四个县市区的开展而逐渐发生改变。目前,该区养殖户依法用海意识普遍得到加强,海域使用确权面积已超过1万公顷。

广西海岸线长达1595公里,沿线可用来开展养殖的海面滩涂面积较大。过去,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沿海不少群众“无序、无度、无偿”用海养殖,擅自乱圈乱占海面滩涂,甚至侵占航道圈海养殖现象突出。去年11月,国家海洋局结合《海域法》的贯彻落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海域管理百县示范活动,并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东兴市、钦州市钦南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列为示范县。以此为契机,广西海洋管理部门在沿海各县市区深入开展海域使用管理示范活动,组建相应机构,宣传《海域法》法律、法规,要求养殖村民在《海洋功能区划》范围内合理用海,同时,他们还注重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管海服务机制的作用,推行审批海域“阳光行政”,全面开展海域使用的清理整治,重视用海纠纷调处,维护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提高了当地沿海养殖户的依法用海意识,纷纷向地方海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海申请,缴纳海域使用金。截至目前为止,广西已确权审批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4200多本,面积已超过1万公顷,其中95%以上为养殖用海。广西养殖用海管理正由“无序、无度、无偿”转变为“有序、有度、有偿”。(黄葛炎 刘运明)

200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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