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维护海岛安全和国防利益
中央军委法制局副局长王黎红(《海岛保护法》实施座谈会讲话摘要)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1:08:30
海岛是国家防御的支撑和依托,中央军委和总部历来重视海岛保护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对部队做好海岛保护工作都有明确要求,军队各级在组织海岛防卫上也十分注重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
《海岛保护法》的颁布,确立了建立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对军队做好新形势下的海岛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军委法制局作为归口管理全军法制工作的部门,要协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及其有关部门,加快 《海岛保护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配合军队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军队的相关规定。
同时,根据 《海岛保护法》第22条、第38条关于国家保护设置在海岛上的军事设施的规定,我们将协同军队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妥善处理影响军事设施使用功能和海防安全的问题,共同做好海岛军事设施和国防用途海岛的保护工作。在加快海岛保护工作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国家海岛安全和国防利益。
军委法制局还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贯彻 《海岛保护法》的精神,组织部队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海岛保护法》,把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全军正在开展的第五个五年普法活动。结合学习开展的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的活动,多种渠道地宣传 《海岛保护法》,使部队官兵了解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和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特别是要把实施 《海岛保护法》与驻海岛部队爱岛建岛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涉及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和海岛资源生态保护的问题,使遵守 《海岛保护法》真正成为驻海岛部队官兵的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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