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 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来源:海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1:11:03 

20091226,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并于201031起施行。《海岛保护法》是继《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之后,又一部涉及海洋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法律。《海岛保护法》的颁布,顺应了国内外海洋工作形势,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海岛工作的高度重视。

《海岛保护法》的实施对发展海洋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制订了“实施海洋开发,发展海洋产业”战略,对海洋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近十年来,随着我国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海岛成为发展海洋经济的新领域。在海岛开发过程中,一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开发盲目性大、管理秩序混乱,生态破坏严重,一些领海基点海岛、国防用途海岛等重要海岛的保护不力等问题,影响和制约海岛地区乃至海洋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海岛保护法》的颁布为我国海岛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将从根本上扭转当前海岛开发“无序、无度、无偿”的状况,进入了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新阶段,对开创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各级海洋部门负责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海岛保护法》确定了“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的基本权属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有居民海岛生态系统保护职责和海洋部门的协调管理职责,有利于为海岛居民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明确了海洋管理部门对无居民海岛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有利于发挥管理、技术和能力的优势,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海岛保护法涉及海岛保护规划、海岛生态保护、无居民海岛的权属及有偿使用、特殊用途海岛的保护、监督检查等五项基本制度,确立了依法用岛、依法护岛、依法管岛的新格局,为海洋开发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

海南在实施《海岛保护法》中负有重要的责任。海南是海洋大省,也是一个以海岛为基本特征的岛屿省份,管辖着海南岛和西沙、中沙、南沙群岛及其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海域总面积的2/3。辽阔的海域,各类岛屿星罗棋布。据调查,仅海南岛周边海域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就有180个,总面积为22.48km2,平均每个海岛面积仅0.12km2,沿海12市县均有隶属海岛。大于1km2的海岛有6个,其中万宁大洲岛4.42km2、三亚西瑁洲2.12km2、琼海东屿岛1.72km2、文昌边溪山良1.34km2、三亚牛奇洲1.05km2、昌江过河园1.04km2。西沙群岛:大于500m2的海岛32个,岛屿总面积为7.97km2,平均每个海岛面积0.25km2。此外,中沙、南沙群岛还分布着众多的岛屿、沙洲、暗礁、暗沙和暗滩等。

海岛保护与开发是我省海洋空间资源利用的重要领域之一。目前一些沿海岛屿的经济开发活动蓬勃开展,已成为我省海洋经济的亮点。然而,从海岛保护与利用的总体情况来看,我省的海岛开发仍处于初级阶段,除了有居民海岛和少数无居民海岛以外,大多数无居民海岛还没有开发利用。在已经有开发活动的海岛上,主要是海洋旅游、海水养殖、海洋捕捞、种植业、林业等比较初级的开发利用活动。建省以来,我省海洋管理部门就十分重视对海岛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工作,在一些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海岛及周边海域建立了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在一些生态环境较好的海岛开展了生态旅游观光活动,既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促进了海岛的生态建设。《海岛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对我省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规范海岛的使用秩序,实现海岛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同时,《海岛保护法》将为全面实施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在《海岛保护法》实施中负有重要的责任。《海岛保护法》将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的管理职能以及有居民海岛生态系统保护的协调职能,明确地赋予了各级海洋管理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因此,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应全面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是认真做好海岛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海岛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海岛价值和海岛保护的认识,形成人人关注海岛发展,自觉遵守海岛保护法的氛围。二是结合我省海岛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与《海岛保护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使海岛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更具可操作性。三是要组织开展省域海岛保护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四是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以及特殊用途海岛的保护。五是各级海洋执法部门要加强海岛执法巡查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我省海洋与海岛巡航执法体系。依法查处破坏海岛自然资源和生态、扰乱海岛执法秩序的违法行为。六是建立一支高素质海岛技术支撑的人才队伍,为海岛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海岛保护法》既为我省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我们指明了方向。20091226,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1230,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把海南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这既是偶然的巧合,也具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我省是岛屿省份,海域、海岸带和海岛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核心内容。随着国际旅游岛的开发建设,我省将迎来海洋资源开发的新热潮,一批海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港口、跨海路桥、海上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海上运动等用海项目将相继上马。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逐步形成以海岛为依托的第二海洋经济带,将海岛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海上明珠和维护海洋权益的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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