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国际法否定日本拥有“冲之鸟礁”领土主权

来源:高友斌   发布时间:2015-05-21 01:20:48 

日本政府9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冲之鸟岛”(中国称冲之鸟礁)南鸟岛作为其划定专属经济区的基点。中国外交部此前多次重申,冲之鸟是岩礁而非岛屿,不能作为划定专属经济区的基点。10日,中国一位海洋法学者接受了环球网采访,就日本此举对中国乃至国际社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从国际法角度揭示了冲之鸟礁的真实地位,即日本根本不拥有对冲之鸟礁以及南鸟岛的领土主权。
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周忠海教授10日在接受环球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社会不仅要对日本以冲之鸟礁为基点主张大面积国家管辖海域表示强烈反对,更重要的是要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联合国军最高司令部发布677号令》等文件,从国际法上对日本拥有冲之鸟礁领土主权提出质疑。上述文件都表明日本领土范围只限于包括本州、九州、四国、北海道四个大岛以及琉球群岛等诸岛,而位于太平洋上的冲之鸟礁南鸟岛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均非日本领土。日本对这些岛礁根本不拥有领土主权,理所当然也无权将其作为基点主张自己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日本强推所谓的法案,扩张冲之鸟礁南鸟岛等行为均属于国际不法行为。
周忠海教授表示,日本政府此举是有意侵占公海海域和国际海底的行为。如果按照日本政府以冲之鸟礁作为其划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基点的做法,那么日本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面积将分别扩大40多万和70多万平方公里,从而将大面积的公海海域强行变为其国家管辖海域。这对中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的利益都是一种严重的侵害,是对国际整体利益的挑战。他说,一旦日本这一计划得逞,原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海域成为日本国家管辖海域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在该海域的活动就必须先向日本政府申请,获取同意后方可实施,至少不能擅自从事海洋科学研究、建设人工建筑物以及进行捕鱼等正常活动,这就剥夺了除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对这片国际公海享有的正当权利。
周忠海说,冲之鸟礁只是礁,而不是岛,因此,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它没有自己的领海,更谈不上划定自己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日本没有任何理由将其作为划定专属经济区的基点。即使日本将该岛礁构筑成人工岛屿,可以利用此人工设施从事经济和科研活动,但是根据海洋法公约,冲之鸟礁仍不具有岛屿的地位,它没有自己的领海,其存在也不影响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界限的划定。人工岛周围海域也不会成为日本的领海。他说,日本虽然通过国内立法,意欲将此变为事实强加于国际社会,但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缔约国的确可以制定符合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的国内立法,行使国际法所赋予的权利。但是,缔约国的国内立法要向联合国报备,而且凡不符合海洋法先行规定或违反国际法的国内立法,即使在国内获得通过,也不产生效力。不符合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国内立法自始无效。国内立法不得改变海洋中岛礁的固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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