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日前,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胡士泰原籍中国天津,现为澳大利亚籍,系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刘才魁、葛民强、王勇为力拓公司中方雇员。侦查机关经过深入侦查,初步查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我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触犯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同时,胡士泰等4人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遂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上述犯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外,对于为胡士泰等人提供商业秘密的我国有关钢铁企业的涉案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已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胡士泰简介:
胡士泰原籍中国,后移民澳大利亚,取得澳大利亚国籍,他本人还是力拓铁矿石谈判组成员。据澳大利亚媒体称,另外被拘三人也都是铁矿石销售团队成员。胡士泰持有澳洲护照,其余三人均持中国护照。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规定:
一、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述两个规定处以自由刑。
窃取国家机密罪相关量刑标准:
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判处死刑。
力拓事件进展:
7月8日 力拓中国铁矿石业务总经理等四名员工被拘
7月9日 力拓4名员工被拘续:一人系铁矿石谈判成员
上海国安局证实力拓集团4员工被拘捕
7月11日 据称宝钢济钢莱钢卷入力拓间谍案
7月14日 澳方就力拓案召见中国驻澳大使
7月16日 力拓集团要求在华外籍员工撤离中国
7月17日 力拓发表公开声明 坚称被拘员工清白
7月18日 力拓称其雇员向中国钢企行贿指控无根据
7月20日 澳大利亚外长称中国不会将力拓案作间谍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