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洋与渔业保护区现状与发展规划研究

来源:王诗成   发布时间:2015-05-21 01:41:08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建设分为4种类型108处,即海洋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9处,海洋特别保护区发展规划38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发展规划48处,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发展规划13处。这样既从山东的实际出发,又充分体现了以海洋环境资源保护为基础,以海洋功能保护为手段,以渔业资源保护为重点的整体保护区发展思路。

一、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现状与发展规划

()海洋自然保护区现状

山东省各级政府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至2007年底,全省已建立各级海洋自然保护区15处,其中国家级3处,分别是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原生性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禽;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自然保护区(无棣),主要保护对象贝壳堤岛、湿地生态系;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省级7处,分别是庙岛群岛海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鸟类、暖温带海岛生态系统;青岛大公岛岛屿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鸟类、海洋生物资源及栖息繁殖环境;庙岛群岛海豹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斑海豹;海阳千里岩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长绿阔叶林、鸟类、海岛生态系;荣成成山头海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海岸地貌、泻湖生态系;胶南灵山岛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海岛生态系统;烟台崆峒列岛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岛屿生态系。市级5处,分别是日照前三岛海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海洋生态系、渔业资源;潍坊莱州湾近江牡蛎原种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近江牡蛎及其生存环境;荣成桑沟湾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海珍生物;即墨海洋生物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海洋经济生物;滨州海滨湿地自然保护区(沾化),主要保护对象海滨湿地、鸟类。保护区总面积达到662 306.2公顷。这些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对于维持海洋的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确保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持续利用;保护海洋与渔业生物多样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洋自然保护区2015年规划

根据《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并结合山东省沿海各地的海洋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现状和特点,综合考虑《山东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和已有工作基础,拟选划出2015年的海洋自然保护区5处,其中新建海洋自然保护区4处:新建日照付疃河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河口湿地生态系统;新建寿光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湿地与沼泽生态系统;新建烟台长山尾海洋地质遗迹保护区,保护对象海洋地质遗迹;新建青岛胶州湾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湿地生态系统和水禽。原保护区升级1处,潍坊莱州湾近江牡蛎原种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近江牡蛎及其生存环境。总面积42 300公顷,新增面积40 700公顷。主要以保护山东省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高度丰富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区域、海洋自然遗迹和特有的海洋自然景观区域为主。

二、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

总规划发展海洋特别保护区38处,全部为新建类型,其中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37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1处。分两个批次进行建设,到2015年完成21处,到2020年完成其余17处,总保护面积1 134 190公顷。保护对象以海岛生态系统为主。本规划中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涵盖了我省的重要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区、历史文化遗迹分布区、领海基点区(海岛)、生态环境亟待恢复、修复和整治区域等。

()海洋特别保护区现状

特别保护区的建设对于山东省的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至2007年底,我省有海洋特别保护区2处,分别是东营市黄河口文蛤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昌邑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保护面积为42 552.28公顷

()海洋特别保护区2015年规划

根据《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山东省沿海各地的海洋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现状和特点,综合考虑《山东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和已有工作基础,同时参考与《山东省海岛特别保护区选划建设工作方案》的衔接,共选划出2015年的山东省海洋特别保护区21处,包括前三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桃花岛海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三平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田横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长门岩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大公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石老人海蚀柱海洋特别保护区、斋堂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脱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刘公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丁字湾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苏山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花斑彩石海洋特别保护区、芝罘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登州浅滩海洋特别保护区、牟平沙质海岸海洋特别保护区、崆峒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千里岩岛海洋特别保护区、芙蓉岛岛群海洋特别保护区、东营黄河口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全部为新建保护区,总面积为205 880公顷。主要以保护山东省的海岛生态系统、海洋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迹为主。

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

总规划发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8处,其中新建保护区34处,原市级升省级保护区14处。分两个批次进行建设,到2015年完成23处,到2020年完成其余25处,总保护面积570 090.9公顷。保护对象以重要渔业水产种质资源为主。本规划基本涵盖了我省的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水产养殖的主导品种集中分布区、对渔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区域等。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状

2005年开始我省沿海各地市根据渔业修复计划,实施有关渔业种质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建设,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71212,农业部公告的第一批4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中,山东省有6处,分别是崆峒列岛刺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四湖乌鳢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岛皱纹盘鲍光棘球海胆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州湾大竹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莱州湾单环刺螠近江牡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靖海湾松江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此外,至2007年底,山东省还在各地市建设了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处,其中日照3处、烟台7处、潍坊3处、滨州2处、威海2处、泰安2处、东营1处,保护面积123 951.9公顷,为我省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15年规划

根据我省沿海和内陆水域水产生物种质资源的自然分布特点和省渔业修复计划,结合对我省各地的调查研究以及各地工作基础情况,根据地方已经建设的优先、急需保护的优先、条件具备的优先、重要品种优先的原则,本规划制定了山东省到2015年共发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3处,其中新建保护区9处,原市级升省级保护区14处,总保护面积231 352公顷。本规划与《山东省渔业修复规划》的要求相符合,基本涵盖了我省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品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四、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规划

总规划发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13处,其中新建保护区9处,原市级升省级保护区2处,原省级升国家级保护区2处。分两个批次进行建设,到2015年完成9处,到2020年完成其余4处,总保护面积356 527公顷。保护对象以珍稀濒危生物为主。本规划基本涵盖了我省的重要水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和繁殖地、重要的水生经济动植物的主要产地、水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的集中分布区以及自然状态保持良好的水生物种的自然生境等区域。

()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现状

山东省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历来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据统计,现在已经建立了针对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11处。其中国家级4处,包括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岛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4处,包括海阳千里岩岛海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成山头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庙岛群岛斑海豹自然保护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县市级3处,包括前三岛海洋自然保护区、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引黄济青渠首鸟类自然保护区,总保护面积459 175公顷。这些保护区的建设为保持山东省的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2015年规划

加强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调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规划,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层次清晰、重点突出、面积适宜的各类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体系。为保护海洋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使之免遭破坏,应在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完整性的生物群落和非生物环境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所在地点设立相应的自然保护区。本规划按照已经建设的优先、急需保护的优先、条件具备的优先、重要品种优先的原则,共选划出2015年前需发展的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9处。其中新建保护区5处,即日照文昌鱼自然保护区、大管岛野生植物自然保护区、小清河口芦苇湿地保护区、夹岛蝮蛇自然保护区、泗水县桃花水母保护区;原市级升省级保护区2处,即前三岛海洋自然保护区、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原省级升国家级保护区2处,即庙岛群岛斑海豹自然保护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51 35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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