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海域使用实行动态监视监测管理
有关系统建设启动会议在大连召开
中国海洋报记者 卞正和 通讯员 曹 可 姜文博 林新珍
近日,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启动会议在大连召开。国家海洋局海域司司长于青松、副司长吕彩霞和来自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等省、市试点单位以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中国海监总队、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项目是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重要工作内容,对提高海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重大作用。会议上,首先由吕彩霞副司长介绍了国家海洋局关于《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与管理意见》,包括确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的建设的原则和框架;成立以于青松司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组,负责对系统建设与业务化运行以及组织与管理工作;确定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的业务运行和对省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的业务指导,并设立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根据《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与管理意见》,吕彩霞副司长重点介绍了2006年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的工作任务安排,即编制完成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总体实施方案和总体技术方案;启动国家、试点省、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同步数据中心及各级数据传输网络等业务平台建设;开展国家及试点省市海域数据库建设;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控与指挥等三个应用系统的详细设计;开展1990年、2000年、2005年三个时期全国海域使用状况遥感趋势性分析与评价;开展试点省市地面监视监测工作;编制与修订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列技术规范及系统管理办法等。吕彩霞副司长还对2006年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的任务分工说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李培英副主任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总体实施方案》,与会代表对推进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
最后,于青松司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近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加快制定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妥善处理基本系统与附加系统的关系,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切实抓好试点工作。于司长最后指出,该项目是国家海洋局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实现海域管理目标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适时了解掌握国家海域使用动态,提高海域综合管理水平,使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步入新的阶段。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