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批准能源及CO2排放税于 最早2011年开始徵收

来源: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1 02:12:33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台湾“财政部”“次长”张盛和称,台湾“赋税改革委员”周一(10月19)批准了对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徵收新税的计划,新税项最早可能于2011年开始征收。

张盛和称,“行政院”预计这些税项的徵收会带来三大利好,即促进节能、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

周一获批的计划涵盖化石燃料等能源以及二氧化碳排放的赋税,但并非早些时候中华经济研究院提议的更广泛的环境税。中华经济研究院是台湾政府资助的一家智囊机构。

除了能源和排放税,中华经济研究院此前还提议徵收土地、水资源、空气和海洋污染税。

张盛和称,“赋税改革委员”决定通过达成广泛共识的税项,而环境税的争议是较大的。

张盛和称,根据中华经济研究院估算,施行到第十年,能源税年税收收入可能会达到新台币1647亿元,二氧化碳排放税年税收收入可能会达到新台币23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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