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执法领域 强调协调办案拓展执法领域 强调协调办案
中国海洋报记者 阳 妍
3月31日,国家海洋局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全国“海盾2006”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会议。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到会讲话,并就今年海监执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中国海监总队常务副总队长张惠荣对“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作了全面的总结,对“海盾2006”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中国海监副总队长李航介绍了“海盾2006”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了今年“海盾”专项执法行动的查处对象、行动组织体系、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要求。
张宏声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今年“海盾”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依旧要瞄准大案、要案,各级海监机构要敢于查大案、碰大案。各级海监执法队伍在工作中的积极主动意识还要增强,“海盾”行动的拓展空间还很大,各级海监执法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再干三五年的坚定决心,继续组织、实施好2006年的“海盾”行动。他指出,各级海监队伍要统筹兼顾推动全年的执法工作,主要把握以下几点:首先,要突出抓好管辖海域的维权执法工作。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渔业执法工作的力度。养殖用海管理是今年国家海洋局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能否真正贯彻海域法的一个重要体现,要将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再次,要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即海监和渔政的关系、“海盾”案件和一般案件的关系、上级和下级的关系。
“2006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主要特点是:将拓展海洋环境保护执法领域,增加对自然保护区违法用海行为的查处,集中查处海洋石油开发、海洋工程建设和倾倒废弃物等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区域为河口海域、海域滩涂、临海工业区和辽东湾、渤海湾、杭州湾、长江口、珠江口等严重污染海域。
“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中,全国共查处案件57起,收缴罚没款1800万元,成绩显著。张惠荣常务副总队长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海监机构在“海盾”专项执法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在行动组织、实施上,明确责权,加强系统内部的协调与配合,强调海区总队在行动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对于海区内省总队移交的案件要继续予以查处;在“海盾”案件的选择上,要坚持以社会影响力最大化为标准,通过对疑难案件的查处,促进海洋行政管理和海洋行政执法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案的主体上,要坚持各总队亲自办案的方针,保持行动的高压态势,地方性法规已对中国海监机构实施法规授权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的名义作出;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要严守法定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
会议还表彰了在“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中成绩突出的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和中国海监浙江省总队。张宏声副局长和张惠荣常务副总队长分别为受表彰的单位授牌。
国家海洋局有关业务司领导及沿海各省(区、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各海区总队、沿海各省(区、市)总队的主要领导及中国海监总队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与会。
200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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