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报:山东:发挥资源优势 铸就蓝色辉煌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2:15:01 

山东省集中集约用海初步构想图

日照港

山东半岛海洋牧场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山东省立足海洋资源优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认识海洋、开发海洋、保护海洋,走出了一条具有山东海洋特色的发展道路。

2008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5346亿元,相当于1978年的460多倍、1949年的6000多倍。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17.2%,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沿海7市以占全省37%的人口和43%的土地,创造了占全省53%的生产总值。

繁荣的海洋

一、现代渔业迅猛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生态、高效、品牌发展的理念,走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之路。以水产健康养殖业为重点,合理的捕捞业、先进的加工业、繁荣的流通业、新兴的休闲渔业协调发展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正在形成。目前,开发建设了一批现代渔业生产基地,培育了海参、鲍和优质鱼、虾、蟹、海带等十大品牌,其中海参产量占全国的2/3,海带产量占世界的1/3。全省有18个远洋渔业企业,在国外作业渔船达300余艘,总吨位达9814吨。作业区域遍及三大洋,年渔获量达20万吨。2008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在730多万吨以上,渔业增加值447亿元。渔业产量、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十多年位居全国首位。

二、临海工业迅速发展 山东优势产业集聚带正在形成。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领先全国。现代化总装造船和船舶零部件制造、深潜石油平台、海洋精密仪器等海洋装备制造业趋向自主化、集成化。海洋盐业增加值占全国的54%,原盐、纯碱、烧碱、溴素等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溴素深加工产品已达八大系列50多个品种,镁盐系列及纯碱深加工产品达十几种。

三、港口群体不断壮大 目前,山东有26个沿海港口,其中18个对外开放,与世界70多个国家、300多个港口通航。2008年山东省沿海港口泊位达到378个,吞吐量6亿吨,是江北唯一拥有3个亿吨大港的省份。形成了以青岛港为龙头,烟台港、日照港为两翼的山东半岛港口群体。

四、滨海旅游繁荣兴旺 山东半岛风光旖旎,海洋文化旅游业日趋繁荣,黄金海岸形成了 “蓝色旅游”热线。成功举办奥帆赛等海上赛事,积极开发滨海休闲度假、海岛观光、原生态湿地游、帆船与游艇旅游、海洋文化体验等高端休闲度假产品,提升了山东沿海旅游品位。2008年滨海旅游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增加值623.7亿元。

五、新兴海洋产业迅速兴起 随着海洋高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精细化工、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开发等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其中,海洋生物医药业增加值占全国的46.3%,居全国首位。

历史的经验

一、坚持推进海洋战略,走海洋经济强省之路 海洋是推动扩大开放的重要途径,是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近30年来,该省海洋战略不断升级,发展措施不断强化,推动了海洋强省建设不断前进。山东省领导班子都十分重视海洋工作,1991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 “海上山东”战略,并将其列为振兴山东经济的两大跨世纪工程之一。1998年召开全省“海上山东”建设工作会议,确定实施海洋农牧化、临海工业、海洋大通道、滨海旅游四大建设工程。2007年召开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重大决策。省委九届二次会议提出实施“一体两翼”区域发展和海洋经济战略,将海洋经济纳入全省战略。2009年,山东省委、省政府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作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大战略部署。

二、坚持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强化海域使用管理 海洋涵盖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益服务、科技发展和海洋文化等多个领域,依法科学规范海洋是管好海洋的基本要求和基本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山东省海洋行政管理机构相继建立,采用海洋与渔业结合的模式,目前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山东省逐步构建了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海域使用管理为主体、海监执法为保障、海洋公共服务为支撑的“四位一体”的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体系,促进了依法科学规范管海。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该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法先行,从制度创新入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方海洋法规体系,管海用海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是全国第一个被国家海洋局批复的沿海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还最早出台了《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海洋综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近年来,山东省又出台了《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等7部海洋与渔业地方性法规和40多项管理规范,初步形成了海洋法规规章体系。

2002年以来,全省累计确权建设用海面积5900多公顷,保障了300多个临海建设项目落地,项目总投资4000多亿元。一直以来,山东省坚持集中集约用海,严格控制自然岸线占用,优化围填海造地平面设计,实现科学适度用海;成功研发 “网上海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用海的全方位、信息化、动态监管;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海域规范化管理;建立限批海域名单制度,促进依法用海。

三、坚持海洋生态文明,努力维护海洋生态环境 山东省重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和海洋应急管理体系、监测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有了新提升。同时,加强防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搞好海洋保护区建设,促进了海洋生态环境好转。2008年,全省已建立省、市、县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站23处。山东省政府颁发了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海洋环境保护纳入沿海政府考核体系。全省不断加大保护区选划建设的工作力度,目前已建立各类海洋保护区24处,海洋保护区总面积达100多万公顷。

多年来,山东省认真实施海洋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积极开展近海生物资源养护。1984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渔业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并取得成功。2005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4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6亿多元,每年在近海和内陆湖库投放苗种100多亿尾,已建设人工鱼礁70余处,建立渔业生态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0多处,保护重要水生生物物种50多个,近海严重衰退的重要经济渔业资源种群数量明显得到补充。渔业资源修复使沿海60多万渔民受益,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为国家拯救近海渔业资源提供了成功范例。

四、坚持依法行政,海监执法严格文明 山东省的海监队伍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兼到专的发展之路。20世纪90年代末初建海监队伍,目前山东省总队及直属6个支队,沿海7个市和具有海洋管辖权的32个市 (县、区)全部成立了海监队伍。以省总队及直属支队为主干、市支队为中坚、市县大队为基础的三级海监机构网络已形成。山东省海监队伍创新执法模式,施行 “岸段负责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责任区域实行动态巡查、建立管理信息档案,依法实施海域使用管理及海洋环境保护,使用海秩序明显好转。从2003年开始,每年开展 “保护蓝色国土——海盾系列”执法行动,以持续高压态势打击各类违法用海行为,维护了海洋开发利用秩序。

五、坚持推进科技创新,努力增强产业素质 60年来,山东已发展成为全国海洋科研重要基地,拥有海洋科研教学机构57所,1万多名海洋科技人员。有24家省部级海洋学科重点实验室、9处海洋观测站台、20多艘海洋科学考察船。建立了国家海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带、水产饲料、生化制品、新品种培育、海洋药物等11个省级海洋与渔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4处海洋科技示范基地。以科技为支撑,山东在藻类、虾类、贝类、鱼类和海珍品的育苗和养成上获得巨大成功。无论是过去的海带、对虾、扇贝,还是近年来的海水鱼类、海参等品种育苗及养成技术在山东的突破,都形成了一次次海水养殖浪潮,带动了全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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