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推进海洋绿色GDP的不竭动力

来源:陈东景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3:44 

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 陈东景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在开发利用海洋、发展海洋经济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海洋经济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特别是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济的新增长点。从我国大部分年份海洋GDP增长率高于当年全国GDP增长率的表面情况来看,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形势大好。但是海洋GDP等指标在评价海洋经济的发展状况时,没有以海洋生态经济的观念为指导,以至于没有考虑海洋资源损耗和生态环境退化的成本,也没有反映预防和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的费用,将海洋资源和环境当作无价而可以任意获取的自由财富,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海洋经济的发展,直接导致了海洋资源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质量严重退化。这违背了践行科学发展观下的海洋经济的本意。

因此,在发展海洋经济和评价其成就时,应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将海洋资源与环境对海洋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定量表达出来。这就要求对海洋资源环境进行核算,扣除经济发展中所带来的海洋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失,修正衡量海洋经济发展的GDP等综合指标。它代表了扣除海洋自然资源和环境损失(包括保护和恢复费用)之后的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指标。

为了推进海洋绿色GDP工作,需要在思想观念、科技和制度等各个领域不断进行创新。思想理论创新是先导、绿色科技创新是源泉、制度创新是有力保障。

一、思想理论创新是先导

自从人类创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以来,人们就以GDP为核心指标来评价一国乃至全世界经济发展的成就,评价海洋经济活动的成果也是如此。GDP的大小不仅用来衡量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且也成为评价领导者在施政过程中取得政绩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尺。但是,这种片面追求以GDP增长为核心目标的发展战略所产生的严重的海洋生态经济问题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以GDP作为衡量海洋经济发展成就的核心指标的思想需要深刻反思。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框架下,需要创新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需要对西方经济学传统的基本假设“经济人”进行反思。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建立实现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不断改善海洋经济增长质量的经济思想理论。

为了进一步促进海洋绿色GDP核算研究工作的开展,最终实现以海洋绿色GDP代替海洋GDP来衡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目标,我们应该不断进行思想理论创新。思想理论的创新在推进海洋绿色GDP核算水平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指导海洋绿色核算体系更客观地反映海洋自然资源的重要地位以及价值。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对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在海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基础地位给以正确的认识,将会使我们衡量海洋经济发展成就时,不会只片面地看到海洋产品和服务数量的增长,看到经济资本的消耗和使用成本,更重要的是,还能看到海洋生态系统所作出的贡献和付出的代价。

2. 指导海洋科技创新。思想转变为行动,海洋绿色GDP代替海洋GDP的目标才能实现。要提高海洋GDP的“绿化”水平,就要使单位经济产出的资源消耗率不断降低且资源的消耗方式是可持续的。在创新的思想理论的指导下开展海洋科技创新活动是一个重要的途径。通过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和再创新等科技创新活动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降低海洋资源消耗率和废物排放率,从而降低海洋GDP中的“虚假”部分。

3. 指导制度创新。在思想转变为行动的过程中,一个好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发展观由传统发展观到可持续发展观,再到科学发展观的演变历程实际上也是海洋事业各项制度不断革新与完善的历程。我国改革开放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在合理开发海洋,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科技创新是源泉

世界发展进程的规律表明,当国家和地区人均GDP处于500美元~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时,往往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而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一时期。比如从资源消耗看,生产同等资源产品,我国要比美、日等发达国家多动用l倍~2倍的矿产资源;从能源利用上看,我国新增单位GDP要比世界其他国家平均多消耗3倍以上的能源。具体到我国的海洋经济发展方面,我国海洋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缓慢,新兴海洋产业亟待培育,与海洋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海洋经济的总体规模还明显偏小,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与发达国家相比,大约滞后十多年;并且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海洋形势的变化,影响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提高海洋经济生产效率,从某种意义上也就是提高海洋绿色GDP水平,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推进我国的科技兴海战略。为了实现海洋科技创新,必须持续增加海洋科技研发资金的投入和强化海洋科技研发力量。最终实现资金变为技术、技术变为资金、资金变为更高层次技术的良性循环。

海洋科技研发人员是完成科技创新的主体和推动科技进步的根源。为了实现科技创新,必须不断提高科技研发人员的素质,建立高质量的海洋人力资源支撑体系。在强有力的资金和人才优势的推动下,在海洋生物资源利用技术、海水资源利用技术、海洋矿产开发技术、海洋能源开发技术、海洋环保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海洋装备制造技术、海洋服务技术等领域不断创新,大幅度提升海洋高新技术水平。

海洋产业特别是传统行业要突破原有的技术范式,大力研发和应用环境友好技术。要通过科技创新降低单位GDP的海洋资源与环境成本,使海洋GDP不断趋于海洋绿色GDP。

三、制度创新是保障

制度创新在推进海洋绿色GDP工作的过程中,在规范海洋经济行为、提供合理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海洋事业各项制度来规范沿海企业和涉海企业的行为,做到“谁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有奖有罚,形成良性激励机制。制度安排使海洋经济主体的科技创新和循环经济企业所付出的成本与收益相联系,提高科技创新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保障其投资利益。海洋循环经济技术规范、框架以及行为准则的制定可以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信息成本,减少技术创新的障碍。另外,好的制度安排可以通过降低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抑制“经济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提供稳定的预期而降低交易费用,促进技术进步,并使技术产业化,促进海洋循环经济发展。

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海洋绿色GDP核算制度的完善,并不断提高海洋绿色GDP水平,我国应在制度上进行创新。具体来讲,主要应该在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坚定不移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重点应集中在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生产要素市场上。只有形成健全的要素市场,使各类生产要素在统一开放畅通并具有足够竞争的要素市场上,受市场价格机制的引导而实现充分自由的流动,包括海洋资源与环境要素在内的各类生产要素才能达到有效率的配置。这在我国海域资源使用金基准价的制定和实施中具有特殊的意义。

其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激励性与制约性经济制度安排推进海洋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循环型市场制度,以价格为杠杆、以利益为驱动,将海洋环境保护与沿海企业和涉海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联系起来,实现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双赢。二是循环经济规范制度,使海洋资源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经济各领域实现循环利用,并对各种资源循环利用行为进行有力的约束与规范。三是循环经济激励制度。对海洋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的经济动力提供一种有效的制度保障。四是循环经济核算制度。从定量上将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存量消耗与折旧以及保护与损失费用纳入到资源循环利用与经济绩效的考核之中。

最后,建立健全促进海洋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从立法层面明确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把握有关政策的基调和协调有关部门的行为。

200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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