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利用两天时间实地察看了南北长山岛、庙岛、大钦岛、北隍城岛、南隍城岛、砣矶岛、车由岛等大小10多个海岛,认真了解了我省目前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情况,并听取大钦岛、南隍城岛乡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随后,调研组召开海岛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长岛县主要负责同志和烟台市海洋与渔业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关于长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海岛开发保护管理情况。纪家苏同志代表省海洋与渔业厅介绍了我省海岛立法的有关情况。座谈会还就海岛立法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省人大常委会鲍志强副主任指出,我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全力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岛的发展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进行海岛开发、保护立法十分重要。他强调,我省海岛立法应该和国家正在进行的有关立法相协调一致,将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的开发、保护和管理一起立法,要深入思考立法中深层次的问题,要与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相一致,要对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特别是在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过程中,要明确哪些是禁止的、哪些是限制的、哪些是允许的、哪些是鼓励支持的,要切实处理好发展和保护之间的关系。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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