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海洋渔业事业大发展
日前,山东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针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查找出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以及影响和制约海洋与渔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了如下整改落实方案,决心用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海洋与渔业事业更大发展。 一、用足用好财政支农政策,支持现代渔业和渔区发展,促进渔民增收。通过加快标准化生态鱼塘建设,今后五年每年整理标准化生态鱼塘5万亩;进一步加大渔业资源修复投入和规模,力争每年增殖放流苗种量达到5亿尾(粒),底播增殖贝类苗种面积达到100万亩,全力打造潍坊“海洋牧场”;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渔民转产转业、远洋渔业、渔用燃油等补贴政策;实施新一轮渔港建设规划,以渔兴港、以港兴业、以业兴镇,带动运输、商业、餐饮、旅游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二、提高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能力,遏制海洋经济总体增幅趋缓、下滑态势,推动海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调研,把握政策制定和落实的重点;加快修改《潍坊市海洋功能区划》和编制《潍坊市海域使用规划》、《潍坊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潍坊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划分海洋主体功能区;加快构建“数字海洋”信息系统,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动用海大项目的尽快落实和尽快见效。
三、改变海域使用比较粗放等现象,推进用海方式从分散粗放向集中集约转变,管海方式由被动审批向主动服务转变。开展勘察调研,全面准确掌握全市海域使用现状;组织对集中集约用海情况考察;提出我市集中集约用海建议意见,争取纳入全省重大决策,争取国家用海政策支持。在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海域保障的同时,严格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省自然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突破体制机制制约,确定滨海新城集中集约用海区域,推出大举措,形成大物流,拉动大产业,推进海洋经济战略实施。
四、对陆源入海排污口进行普查和监测,切实加强莱州湾生态综合整治,改善莱州湾生态环境。组织沿海市区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普查;组织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普查结果汇总、分类、分析、排查和核实;根据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确定监测的陆源入海排污口名单,根据不同排污口种类明确监测方案,做到各有侧重,有的放矢;配合开展环莱州湾生态调查,全面准确地掌握莱州湾的生态环境现状,研究制定《莱州湾生态整治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全省重点生态整治工程。
五、加强管理,提高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渔区和谐稳定。以全市换发海洋捕捞许可证为契机,全面普查“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情况。联合公安、边防等部门,进行海陆集中清理整顿活动。加强渔港安全设施监管,完善渔港安全监控体系;加大渔业安全“双基”建设力度,建立渔业安全基层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建立完善渔业互助救济体系。
六、改进水产养殖生产方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地规划布局渔业养殖生产;制订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扩大十大优势主导品种健康养殖规模;制订实施南美白对虾白斑病等疫病专项监控,严格防控高发性养殖疫病发生;建设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良种良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苗种生产行为,开展苗种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夯实健康养殖基础。扎实推进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池、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加快培植渔业龙头企业,积极扶持成立渔业专业合作社,努力打造水产品知名品牌。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发挥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渔业,设施渔业、科技渔业、品牌渔业、生态渔业,增加科技含量,树立品牌意识,向品牌要效益。
七、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学习借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组织有关单位完成15项标准制定和30项标准修订;编印20项简明生产技术规程;引导国家、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渔业标准的实施;组织完成80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5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认定认证,鼓励引导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以苗种、池塘及工厂化养殖产品为重点,加强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实施检测阳性结果追溯制度,加大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八、进一步组织开展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调研,做好防控水生动物疫病的技术支撑。组织全市渔业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指导基层渔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组织全市水产养殖病害监测与防控,有效防控水生动物疫情。通过技术培训、专题研讨、专家咨询、现场指导、编印资料等常规性科技服务与科技入户、科普下乡、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建设和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等标志性活动相结合,加大渔业技术推广力度。通过制定鼓励政策、健全和完善农业高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与使用制度,加快渔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实施,促进农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九、加强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写作水平、办事协调能力;完善机关有关工作制度,优化、完善有关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节奏,审批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相关部门商办事项、局研究确定的工作等,要明确时限,按时办结;行政审批,要优化程序,提高时效性;严格会议和发文审批。制定年度会议计划,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窗口”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
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意见;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专项检查。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财物重要岗位、重大资金项目等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新修订法律规定的学习教育,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巩固和保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