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海洋事件见证沧桑历程(六)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获得多金属结核矿区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1900-01-01 00:00:00 

国际海底区域是指国家管辖海域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占地球表面积的49% “区域”内蕴藏着丰富的战略金属、能源和生物资源。198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宣布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我国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充分认识、利用国际海底区域,开辟新的矿产资源来源是人类社会的必然选择。1983~1990年,国家海洋局和地质矿产部组织进行了9个航次的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调查,调查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圈出远景矿区30多万平方公里,为我国申请矿区登记奠定了基础。

19904月,国务院同意 “以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名义申请矿区登记”,并于同年8月向联合国申请登记。199135,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批准了我国位于东北太平洋国际海底区域15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结核资源开辟区,自此我国开始全面进军国际海底区域。

199910月为止,大洋协会组织在东北太平洋进行了10个航次的海上勘探工作,并结合岸上研究成果从开辟区优选出7.5万平方公里矿区,在当前预期的回采率条件下,可满足矿区内年产300万吨多金属结核、开采20年的资源需求。

20015月,大洋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了 《勘探合同》,以合同形式确定了我国对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拥有的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在国际海底区域获得的多金属结核合同区拓展了我国战略资源的储备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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