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用海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2:28:15 

海洋财富网讯 714,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副局长张宏声在北京会见了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委书记王建华一行。双方围绕连云港市在参与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过程中,如何抓住历史机遇,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会谈。

会谈中,孙志辉局长对连云港市近年来在海洋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江苏省沿海发展被纳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江苏省和国家有关部门都有责任落实国务院这一规划,国家海洋局将充分发挥职能,支持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搞好相关工作,坚决落实好中央部署。

针对连云港市的发展,孙局长同时提出了5点希望:一是在规划各个项目落实过程中,涉及到用海项目时,连云港市委市政府要支持海洋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办事。市海洋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建议。二是在发展中要做到节约、集约用海。连云港海岸线较短,海域资源有限。在重大海洋工程如港口建设前,要认真搞好规划和咨询论证工作,使有限的海洋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要加强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在用好海洋滩涂的同时,注意防止海岸侵蚀。四是面对即将到来的大量项目和资金投入,在项目的选择上要慎重,要充分考虑海洋环境的承受能力。同时在项目布局和产业结构方面,要有长远的眼光,科学部署。五是在处理涉及沿海居民相关利益时,要高度重视,做到维护稳定,确保科学发展。

张宏声副局长在会谈中介绍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有关情况。针对连云港独特的区位优势,他着重讲解了国家关于区域建设用海项目的有关政策,希望连云港市委、市政府继续重视并支持海洋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工作。

王建华书记对国家海洋局多年来对连云港市海洋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表示,近年来,由于国家海洋局对连云港海洋工作的重视,伴随着港口的不断发展,连云港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彰显。面对重要的发展机遇,连云港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海洋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海洋局的有关要求,坚持集约和节约用海,切实保护海洋环境。希望国家海洋局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连云港市的发展,加大对连云港市海洋工作的引导力度。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财务司)主任(司长)李海清、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司长于青松、中国海监总队副总队长肖惠武、海洋咨询中心主任潘新春,连云港市市委常委、港口管理局局长丁军华,连云港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董春科,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郝新建等有关领导一同参加了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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