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西沿海开展海洋行政执法检查发现广西海域使用秩序亟待规范

来源:马富承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1:12 

本报讯 日前,中国海监第九支队派出3批执法人员分别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开展海洋行政执法检查,目的是全面掌握广西沿岸的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情况,为今年的执法工作打下基础。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广西沿海海域使用权租用的秩序比较混乱,几乎没有采砂船持有“三证”(海域使用权证、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用海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批先用现象。

本次检查共派出22人,历时13天,陆地行程2000多公里,海上航程400多海里,检查了海域使用、海洋倾废、海底管道铺设项目,巡视了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港口码头,登检了倾废船只。此外,还与8个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工作交流,详细了解了当地近期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的现状和执法行动开展的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广西区的海域使用权出租秩序比较混乱。某市1名用海者将其名下的一片作港池之用的海域出租,而承租人却将之建成了一个高架棚,作为展示厅使用。这种使用权出租经营的行为在广西沿海各地都有,但很多都不规范,租赁双方均未在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交纳一定比例的海域租金。

由于目前广西沿岸的填海工程较多,需要大量的海砂,采砂行业发展很快,但秩序也较为混乱。在此次被检查的采砂船中,几乎没有采砂船持有“三证”。

广西沿海3市的用海项目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批先用的现象,地方保护势力仍然根深蒂固:有些企业已经被查处多次,但仍然我行我素,旧的用海项目尚未完工,新的用海项目已开始违法施工;已建的渔业用海项目因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未能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但因其是政府部门花大力气引资而建,便得以“暂时”保留。

发现很多建设和施工单位对涉海法律、法规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抓住各种机会耐心地向待建项目用海者介绍需要办理的手续和其他注意事项,宣传涉海法律、法规,受到他们的普遍欢迎。(马富承)

2006年4月27日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