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渔业专业会上的讲话(摘要)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4:42 

一、“十五”渔业发展回顾

2005年,是我国渔业和渔区经济持续发展的一年。全国渔业克服了自然灾害多发、柴油价格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总体上保持了产量稳步提高、经济效益和渔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1~11月份,全国20个主要省(区、市)水产品产量达4222.7万吨,同比增长4.6%。1~10月,水产品出口62.1亿美元,同比增长16.5%。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量可达510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可达7200亿元,渔业产值4070亿元,渔民人均收入5656元,实现了“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确立了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氛围,为“十五”渔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5年来,全国渔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水产资源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主要表现为:渔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渔民收入稳步增长;经受入世考验,渔业国际竞争力有了较大提升;积极应对世界海洋制度变革,逐步推动传统海洋渔业管理向专属经济区制度平稳过渡;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执法管理装备水平明显改善;重大资源养护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强化,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渔业行政能力有较大提高。

“十五”渔业的发展,不仅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了丰富的优质水产品,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了渔农民增收,还对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渔业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回顾“十五”渔业发展,可以总结出这样一些经验:

一是必须把渔业发展纳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大格局中去谋划,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保护。“十五”期间,我们坚持把渔业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工作中部署,贯彻中央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鼓励和扶持渔业发展,促进了渔业渔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实践证明,只有贯彻落实好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才能促进渔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才能使渔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是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变增长方式来实现渔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十五”期间,我们贯彻“以养为主”的方针,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依靠科技进步,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使我国渔业不断克服资源约束实现了持续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实践证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自主创新,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增长方式转变,是提高渔业发展质量,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是必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十五”期间,我们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养护和合理利用国内资源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水产资源开发,发展远洋渔业特别是公海大洋性渔业,为我国渔业发展开拓了市场空间和生产空间。实践证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提升我国渔业竞争力,促进渔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是必须将保护水产资源作为渔业管理的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水产资源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不断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禁渔,组织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开展资源增殖放流,控制捕捞强度,实施减船转产,等等,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养护资源。这些措施的实施,初步缓解了我国水产资源衰退的趋势,为我国渔业最终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奠定了基础。实践证明,只有下大气力加强资源的保护管理,妥善处理好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渔民持续增收和渔业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渔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渔业水域环境质量下降和捕捞强度居高不下的局面还相当严峻,资源环境修复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水产养殖方式总体上还比较粗放,苗种种质退化,病害问题比较严重;渔业安全问题突出,生产事故、涉外渔业事件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因渔业水域被占用引发渔民集体上访事件增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导致渔业生产成本提高,渔民增收难度增加,等等。这些问题事关渔业可持续发展,事关渔区和谐发展,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

二、“十一五”渔业发展思路和重点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水产业,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将其列为“十一五”期间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渔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结合渔业、渔民和渔区的实际,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的思路,科学谋划“十一五”渔业发展。

对“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部党组提出了要努力实现“三增”的目标,即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围绕“三增”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施“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从2006年起启动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等九大行动。根据这样的思路,结合我国渔业的具体情况,我们对“十一五”渔业发展目标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两确保、两促进”的目标:一是确保水产品安全供给。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要在确保水产品产量稳步增加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数量和质量上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到2010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000万吨左右,其中养殖产量占70%以上;二是确保渔民持续增收。要提高渔业综合效益,拓宽渔民就业渠道,减轻渔民负担,落实渔业扶持政策,使渔民的收入能逐年保持适当的增加;三是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通过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渔业,促进资源、环境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全面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遏制渔业资源衰退和水域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为渔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到2010年,海洋捕捞产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全国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数量、功率和国内海洋捕捞产量分别压减到19.2万艘、1143万千瓦和1200万吨左右;四是促进渔区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加强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渔民培训、优化渔区经济结构、发展平安渔业、维护渔民合法权益等具体工作措施,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渔区。

为实现以上发展目标,“十一五”渔业发展基本思路可以初步概括为:坚持“两个趋向”科学论断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渔业工作全局,以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质量效益为核心,加快渔业增长方式转变,深化渔业结构调整,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做大做强养殖业、加工业、远洋渔业和休闲渔业,扩大水产品出口,加强水产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快转变渔业增长方式,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加快渔业增长方式转变,是当前以及整个“十一五”期间渔业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国渔业实现了从主要开发天然水产资源的“以捕为主”到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的“以养为主”的重大转变,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水产养殖业已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一个发展方向和支撑农渔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也是今后我国渔业继续发展的主要空间。但是,当前水产养殖业发展在相当程度上还主要是依靠扩大生产规模和大量消耗资源,生产方式比较粗放,科技含量还不高。因此,必须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加快转变渔业特别是水产养殖业的增长方式。

“十一五”期间,农业部确定把“畜牧水产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作为九大行动之一,水产业增长方式转变主要是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要通过组织开展这个行动,加快渔业增长方式转变,重点要在水产新品种的培育、遗传改良,饲料的开发和推广,新渔药、疫苗的研发,以及新的养殖模式应用等方面取得进展和突破。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成果推广转化。各地要合理规划利用水域、滩涂,大力推行健康养殖方式,科学引导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促进传统养殖方式的革新,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高效、生态、健康、安全为目标,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有较大的改进。捕捞业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双控”制度,继续压缩近海和内陆水域捕捞强度,保持捕捞产量负增长。在“双控”基础上,加快更新改造老旧渔船,推广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的渔具渔法。继续促进水产品加工和休闲渔业发展。

(二)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强渔业国际竞争力

当前,我国已进入入世“后过渡期”,关税水平和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而各种国际贸易壁垒不断增多,我国水产品对外贸易将面临新的挑战;世界水产资源衰退的趋势还没有扭转,各国专属经济区及公海资源管理日趋严格,我国远洋渔业发展的限制增多,引发涉外渔业事件的隐患并没有消除。另一方面,国际市场水产品需求仍呈上升趋势,我国不仅有充裕的劳动力资源,也拥有具备国际水平的水产品加工能力,大洋性捕捞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缩小。因此,要正确判断和把握“十一五”期间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进一步提高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特别要在提高发展质量上下功夫,保持和提升渔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渔业对外开放水平,既是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的需要,也是加快我国渔业现代化、实现渔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需要。各地要注意抓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和区域布局,积极发展水产品对外贸易。要立足我国养殖业的优势,积极发展养殖水产品加工出口,形成养殖与加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要按照优势水产品区域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品种,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水产养殖出口示范基地或加工出口园区,扶持水产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加工产品,不断提高水产品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同时,要积极发展水产品来进料加工,充分利用好国外资源,扩大国内就业。要认真总结近年发生的氯霉素、孔雀石绿残留污染事件的深刻教训,尽快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保证水产品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远洋渔业发展质量和安全水平。要继续用好远洋渔业的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公海大洋性渔业,推进远洋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切实加强远洋渔业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远洋渔业企业和渔民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树立遵守国际法及有关国家法律的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远洋涉外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实施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不断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在积极发展水产业的同时,要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尊重经济社会和渔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将水产资源和生态保护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05年,农业部根据有关专家建议和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编制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已经上报国务院。《纲要》凝聚了当今我国水产科技界和管理部门的智慧,是对多年来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经验总结,它对水产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基本规律及要求作了系统阐述,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预期目标以及重点行动和保障措施。近期国务院将要批复这个《纲要》。《纲要》的组织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十一五”和今后更长的一段时期内,要扎实做好《纲要》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创造条件、把握时机,逐项落实《纲要》确定的具体措施,不断加强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必须坚持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禁渔期制度。2005年已经是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第十一年和长江禁渔期制度第四年,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机构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渔民群众也给予了广泛的支持。实践证明,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禁渔期制度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行之有效的重要的水产资源养护措施,已经产生了积极效果和良好的国际影响。这两项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如果执行中出现大的问题,将会影响我国渔业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因此,各地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认真分析近两年休渔期间违规现象抬头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把这两项制度执行好。

第二,要扎实推进减船转产工作。为妥善解决中日、中韩及中越渔业协定生效后,因渔场缩小而造成的海洋捕捞渔民生产生活问题,保障沿海渔区社会稳定,国家在“十五”期间实施了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安排了十多亿元资金,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项政策来之不易,农业部将争取在“十一五”时期能够延续下去。这是一项涉及渔民切身利益、有利于优化海洋渔业结构、有效保护水产资源的重大战略工程,沿海各地要将工程实施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扎扎实实推进,把资金管好用好,确保年度减船转产计划的完成。要进一步加强转产渔民培训工作,不断拓宽渔民就业门路,维护渔区社会稳定。近年仍有一些地方,在减船转产的同时违法审批、建造渔船,这种做法完全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双控”制度,确保转产转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不断促进渔区社会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提出,为“十一五”渔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也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主要注重抓生产,抓行业管理,对渔区、渔村社会发展关注不够。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善于抓住机遇,开拓思路,不断开创渔业发展新领域和新途径,推动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

第一,创新发展思路,推动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开拓思路,跳出渔业来抓渔业,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渔业发展和渔业主管部门职能,着力帮助解决渔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要以建设现代渔业为主攻方向,将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渔区渔村建设统筹规划好,起到既促进渔业经济发展,又促进渔区渔村社会发展的效果。要鼓励、扶持渔业行业协会和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和渔民社会保障制度试点,促进渔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加强渔民权益的保护。维护渔民权益是构建渔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一些地方卖海、霸海和渔民失海的事件增多,严重侵害了渔民权益,影响渔民生产生活和渔区社会稳定,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加强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发放工作,保护渔民的水域滩涂使用权。按照中央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两个趋向”论断的要求,在城市开发和经济建设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做好渔民水域滩涂占用补偿和安置工作,妥善解决好他们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近年来,中央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极为关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税和特产税,这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渔民负担属农民负担范畴,要坚决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支持渔业、支持渔民,切实减轻渔民负担,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应违反中央的政策向渔民收钱敛财。

第三,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应对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以开展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别是提高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促进渔业发展、切实服务渔民、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区发挥保障作用。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这项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将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还要有新措施、新办法。

其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近期吉林中石化双苯厂爆炸引起的松花江污染事件,造成了吉林、黑龙江两省渔业水域污染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起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前几天,广东北江又发生工厂排污造成大面积的水域污染事件。这两个重大水域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务必以此为戒,尽快制定和完善各种重大突发性涉渔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渔业水域特别是大江大河、沿海水域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水产养殖病害监测与防控体系的建设,抓好日常监测工作,加强对事故处置和危害消除的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沉着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同志们,我国渔业又将开始一个新的5年发展。我相信,只要我们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就一定能够在未来5年实现渔业新的更好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200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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