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就产品质量安全和“多宝鱼”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来源:陈毅德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4:47 

11月27日下午,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向新闻界通报近年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最近河北“红心”鸭蛋、上海“多宝鱼”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陈伟生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发布会由农业部新闻发言人王辅捷主持。



“多宝鱼”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上海市发生“多宝鱼”事件后,农业部会同国家食药局立即赴山东开展专项督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紧急组织对重点“多宝鱼”养殖场、育苗场抽样检测。经检测确认,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先进养鱼场、山东省烟台百佳水产有限公司、山东省日照市泰达水产养殖场等3家企业,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了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兽药。目前山东省海洋渔业部门正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上述3家企业及产品予以停止销售、监督销毁、罚款等处理。有关部门将跟踪调查违禁药品来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兽药行为。



“红心”鸭蛋和“多宝鱼”事件发生后,农业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措施。近期,农业部与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密切合作,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赴上海、浙江、河北、山东等8省区进行专项督查,下发关于加强禽蛋产品、饲料产品和水产品养殖用药监管等紧急通知。同时,组织部属有关单位对兽药、饲料产品以及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进行集中抽检,依法查处违规企业及不合格产品。



农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放心的



“十五”期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强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为重点,在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新阶段。同时,农业标准化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已建成各类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近3500个。农业部还强化产地和市场监测,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较为突出的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磺胺类药物和孔雀石绿等进行例行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而且,品牌农业发展加快,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35000多个,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已占出口农产品的90%。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已建设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稳定提升态势,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导致的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明显减少,农产品污染严重的状况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上看,农产品是安全的、放心的。今年9月份,农业部组织的第四次例行监测,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3.7%;22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8.3%,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7.5%;8个城市水产品氯霉素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8.7%,孔雀石绿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4.4%;畜产品、水产品兽药残留总合格率达到97.9%。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



这两起事件发生后,农业部要求各地认真分析这两次事件的成因,完善措施,从生产环节、市场准入、监督抽检、打击非法经营有害化学物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监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大标准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建立畜禽和水产养殖标准化体系,提倡健康养殖、清洁养殖、生态养殖;加强教育培训,积极指导养殖企业和农户合法合理用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以及产地产品检测、准出等制度。



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鼓励农产品产地与销地联合实行产销挂钩,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产品开展自检;监督批发市场搞好对入市产品的检测并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延伸监测区域,增加监测频次,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测。针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有害化学物质行为。进一步严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对存在非法生产和经营违禁药物的,坚决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加强饲料企业监管,坚决取缔生产销售含有违禁药品的饲料企业;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养殖环节禁止添加的人用药品的管理,严格防止违禁药品进入养殖环节,坚决打击将养殖业禁用的化工产品销售给养殖主体的违法行为。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等建设项目,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加强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快制定农产品残留检测标准,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建立健全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强化技术手段,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



关于“多宝鱼”的有关问题



中央电视台记者问:听说多宝鱼产业很大,能否介绍一下情况。另外,我们还想知道为什么养殖中需要大量用药?都用了什么药?这些药会不会终生残留或多长时间可以排出鱼体外?如何处理药残超标的多宝鱼?



渔业局陈毅德副局长:多宝鱼(学名大菱鲆)是一种海产鲆鲽类,原产于欧洲及大西洋沿岸,属低温底栖鱼类,比较适合我国北方沿海养殖。1992年引入我国,经过科研推广,养殖技术日益成熟,到2005年全国沿海大菱鲆养殖工厂已有六、七百家,养殖面积达500万平方米左右,年产量约5万吨,苗种生产能力约6000万尾,总产值超过40亿元。仅山东省工厂化养殖场就有300多家,产量3.5万吨,养殖面积360多万平方米,约占全国70%以上。从育苗、养殖到销售流通等,形成了一个年产值达30多亿元的产业。



由于肉质鲜美、营养丰富,大菱鲆一度销路很好,在利益驱动下,产业迅速膨胀,一些不懂养殖技术、不具备生产和防疫条件的企业也盲目上马,业者良莠不齐、发展很不平衡,出现了一些问题,从最近我们检查的情况看,突出的问题就是病害增多,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出现种质退化现象。大菱鲆作为一种外来品种,引进后缺乏品种的更新,近亲繁殖较为严重,造成种质退化,抗病力下降;二是部分养殖场不符合生产条件。作为一种集约化的养殖方式,大菱鲆对养殖环境、设施和技术要求比较高,水温最高不宜超过20度,水质必须清洁无污染,养殖池内需要连续充氧,且每两天清扫一次,一旦养殖过程中卫生管理不善、饵料控制不当或水质不良,就易诱发肠炎、烂鳍、烂尾巴等病患,由于部分养殖场净化设备不配套和日常管理不规范,缺乏相关的技术指导,因此无法有效地预防病害的发生。



对于大菱鲆养殖病害的增多,应当说大部分养殖者能正确、合理使用渔药进行防治,避免了更大规模的经济损失,但也有个别养殖者为了减少用药成本、单纯追求用药效果,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或过量使用药物,对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了影响。



从这次上海有关部门的药残检测情况看,超标药物有7种,全部都是抗菌药,主要用于防治鱼类肠道疾病和消毒杀菌。其中:有3种属于禁用渔药,分别是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有4种虽不是禁用药,但残留量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分别是土霉素、红霉素、环丙沙星和恩诺沙星。



这些鱼体内的药物既有禁用的也有允许用的,它们能不能最终降解?我们也向专家请教过这个问题。他们介绍说,在允许用药中,有些药品如磺胺类、土霉素、四环素等,现为人用处方药,在动物中为限用药。国家对这类药物的使用有严格的休药期规定。不同药物的休药期受养殖品种、水温、养殖条件等限制差异较大,例如,土霉素和磺胺类药物休药期约20天,氟苯尼考和诺氟沙星休药期约10天。对于禁用鱼药,有的有代谢方面的资料,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消除,有的正在进行有关实验。



从维护消费者健康考虑,目前渔业部门要求有关企业一律停止药残超标的大菱鲆上市销售,直到所有产品检验合格。对于违规使用禁用鱼药并已查实的,渔业部门正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有关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跟踪调查禁药来源,以提供兽药管理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兽药的行为。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问:下一步渔业部门将采取哪些根本性措施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渔业局陈毅德副局长:近几年我部和各地农渔业部门在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采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总体上是安全的。但形势也不容乐观,各地工作仍不平衡,个别地方问题还比较突出,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安全事件确实时有发生,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这些年水产养殖业发展迅猛,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企业和个人不顾环境容量和技术条件盲目追求高产,有的铤而走险心存侥幸,违规使用禁药;二是千家万户的养殖,点多面广、量大线长,给部门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今年11月开始实施,对监管提出明确要求,但实施起来还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水产品质量监管从机构、编制到执法队伍和法律法规建设,都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四是监测检测手段还比较薄弱,检测标准、方法和设备还需要补充完善;五是药品市场管理比较混乱,给乱用药提供了方便,有些时候养殖者在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用药。



今后,我们将总结经验教训,针对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当前重点:



一是要加强和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追溯结果表明,水产品质量安全与苗种质量关系密切,必须加大良种繁育推广力度。



二是要探索实施新的渔药管理制度。要在兽医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专家研究推荐使用的药物清单和处方药清单。加强水产动植物防检疫工作,强化对突发疫病的快速反应能力,预防和控制重大水生动植物疫病的发生。



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在新标准、新技术和新规范推广应用方面的主体作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积极推进生态健康的养殖模式,严格按照养殖标准进行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鱼病发生的几率。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渔药和疫苗。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药残监控工作。组织实施好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逐步建立起以生产者和批发市场的产品自检为基础、地方例行监测为主体、国家监督抽检为核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



五是我部将尽快组织各地渔业部门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违禁药的使用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我部也将在近期和明年初分别派出工作组,加大抽检力度,确保消费者在元旦、春节期间吃上“放心鱼”。



我们认为,违禁药物的生产和销售窝点以及使用禁药的养殖者,他们的违法行为使守法养殖户和行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将继续支持各种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的自律行为;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守法养殖户举报不法者,捍卫自己和本行业的权益,并依法严肃处理违法生产经营者,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总之,既要立足当前解决最紧迫的问题,更要着眼长远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从行政措施和技术手段两方面同时入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0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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