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禁渔期管理工作,查处禁渔期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保障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5月12日至19日,贵州省渔业局组成检查组会同有关地区渔业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管理机构,对乌江流域开展了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
5月12日至13日,在重点水域乌江遵义、金沙、息烽三县交界水域偏岩河,统一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行动。行动中,分成三个执法小队,出动了三艘渔政快艇,在交界水域进行巡查,取缔违法捕捞网具张网一铺、刺网一张、抬网若干,处理当事人2人。5月14日至19日,检查组深入铜仁地区沿河、德江、思南、石阡等县,采取听介绍、看资料,江上巡、船上查的形式,对该地区乌江流域的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同时,针对3月28日禁渔期间思林电站下闸蓄水导致乌江下游江段水位骤降,造成时值繁殖高峰期乌江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搁浅,渔业资源遭到严重损失的事实,检查组收集了大量的证据资料,对沿河、德江提供的图片资料进行了现场勘验和认证。根据《渔业法》和《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思林电站对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履法告知,并请业主15日内到省局进行处理。
这次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了禁渔期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了各地对禁渔期制度的执行,并对禁渔期制度实施的主要困难和跨界水域渔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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