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李祥春表示,近年来,福建省共投入资金3760万元,增殖放流鱼、虾、贝等苗种14.38亿尾,取得良好实效。
“我省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历史悠久,每年春秋两季都在全省各地的重要水域开展多种多样的渔业放流活动。”李祥春介绍:“近年来,这项工作得到农业部渔业局的高度重视,部局几年来下达我省增殖放流资金近千万元,2003年省政府将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进一步激发了各地开展增殖放流的积极性。”
在谈到增殖放流的效果时,李祥春欣喜地表示,福建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后,内陆江河渔业资源量回升,如,南平市自1986年开始实施鱼类放流增殖工作,2004年以后溪河捕捞产量每年增产1000吨以上;海洋渔业资源也得到明显恢复,从2003年起连续6年,在重点海湾放流平均全长1.0cm长毛对虾苗11.4亿尾,使长毛对虾资源获得恢复性增长;同时,通过增殖放流,使水生动物的优良品种得以延续和发展,维护和改善了水域生态平衡。通过2008年底的调查,新发现水生生物种群有17种,并已产生一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于今后福建的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李祥春表示,福建将加大经费的投入,增加放流的品种,扩大放流的范围;对放流的效果进行科学地评估,以提高放流的成活率和放流群体的回捕率;加大渔业环境的保护力度,来保证渔业资源的生存空间;同时,积极地拓宽投资渠道,探索增殖放流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而且,要组织社团、协会、慈善机构等民间力量来参与增殖放流。

- 频道推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