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业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发布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2:34:1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据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网站发布消息成,中国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发布,规划期为2009-2011年。

《细则》称,2003年以来,我国船舶工业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造船产量快速增长,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已连续多年居世界前列。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已经具备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以下称三大主流船型)自主开发能力,在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领域也实现了突破,大型船舶企业造船周期和质量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已经成为世界造船大国。但是,船舶工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增长方式粗放、低水平重复投资、产能严重过剩、船用配套设备发展滞后、海洋工程装备开发进展缓慢等矛盾日益显现。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航运市场急剧下滑,造船市场受到很大冲击,新船订单大幅减少、企业融资出现困难、履约交船风险加大,我国船舶工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

工信部发布的《规划》实施细则,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同时,该实施细节还首次明确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船企上市及发债,并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

实施细则提出,要扩大船舶市场需求,加快报废更新老旧船舶和淘汰单壳油轮,积极发展远洋渔船、特种船、工程船、工作船等专用船舶,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及其他骨干船舶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等。

其中,在加大生产经营信贷融资支持方面,《规划》实施细则提出,各相关银行对船舶企业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确保按期到位;对船东推迟接船的,要适当给予船舶企业贷款展期支持;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加强银企合作,对在建船舶实行抵押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除加大信贷支持外,实施细则还明确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及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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