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实施“六公示、一监督”规范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
来源: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2:34:59
为进一步加强对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发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落实惠农政策,维护广大渔民的合法利益,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结合实际,对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进行“六公示、一监督”:
“六公示”:一是公示渔船四证件。公示参与油价补贴渔船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所有权证书等合法证件的证件号和有效期限。二是公示渔船基本资料。对参与油价补贴的渔船,全面公示渔船的建造时间、船名号、船主姓名、主机型号、年度从事捕捞的情况等资料。对不能参与油价补贴的渔船,公示未能通过的事项。三是公示标准和时限。公示参与油价补贴渔船的补贴类型(海洋捕捞、内陆捕捞、海水养殖、淡水养殖船)、补贴标准和补贴时限。四是公示上岗人员。全面公示参加油价补贴发放工作人员的照片、行政执法证号、廉洁自律承诺、联系电话。五是公示工作程序和要求。全面公示油价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程序、审批流程、申报内容和审核要求。六是公示最终补贴结果。公示船名号、船主姓名、补贴的金额等。
“一监督”:即自觉接受渔民监督。各级油价补贴发放部门必须在公示现场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渔民的监督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