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新闻发布会现场访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5:01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纲要》中指出,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已严重衰退。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感觉到市场上水产品越来越丰富,过去老百姓吃不着、看不到的品种现在都有了。这是不是有些矛盾?
陈毅德(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首先,关于资源衰退问题。由于水域环境污染和过度捕捞等原因,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这应当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多年来资源调查监测的情况以及捕捞生产效益来看,一是渔获物的营养水平逐年下降,低龄化、小型化和低值化现象加剧,用老百姓的话说,过去带鱼像扁担一样宽,现在像筷子一样细;二是一些传统优质品种如带鱼、黄鱼等已难于形成鱼汛;三是一些过去曾作为经济品种捕捞的如中华鲟、长江鲥鱼等已成为国家一级二级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所以总的讲,资源衰退的表现,不仅是数量的减少,也是质量水平的下降。
第二,为什么市场上的水产品越来越丰富?这是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确立了一个“以养殖为主”的渔业发展方针,使水产养殖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已由1980年的32%提高到现在的67%。不仅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吃鱼难”问题,而且随着养殖品种的多样化,名特优新品种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再加上二十年来远洋渔业的发展,每年运回国内的水产品大约百万吨,同时每年进口国外水产品也大概五六十万吨。这些也都为调剂和丰富我国水产品市场起了一定的作用。所以大家所看到的国内水产品市场景象不仅是数量充裕,而且花色品种繁多。
《人民日报》记者:近年来不断发生大的水域污染事件,比如去年发生的松花江污染事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水域污染会对渔业生产、水生生物资源的生存和水产品的质量造成较大影响。请问,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
陈毅德:目前,我国水域生态环境确实不容乐观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的脆弱。据近年来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目前我国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每年发生的渔业污染事故有上千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生态破坏达数十亿元。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天然水域,不仅污染了水质,破坏了水生生物栖息的产卵场、索饵场等场所,造成亲体繁殖力和幼体存活力下降,而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也构成了威胁。
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正常开展,近年来我部和各地渔业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在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支持下加大投入,加强对渔业环境监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三是利用覆盖海区、流域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常年开展监测工作。一旦发生水域污染事故,将立即根据监测检测结果,及时采取禁捕等措施,严格防控受污染的水产品上市;四是制定实施了水产品药物残留以及贝类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外,还着力推进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生产,一些城市探索建立了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等措施。
这些措施的成效如何,我想用几个数字加以说明。一是从2002年开始的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结果,合格率都在95%以上;二是我国水产品主要出口国日、美、欧、韩等(约占80%),虽然这些年也与我发生过一些贸易摩擦,我们一些产品也因检测不合格而出口受阻,但他们对我国在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总体是肯定的,所以我们的出口连年增长,去年达到了78.9亿美元,增长13%;三是国内公众对水产品消费还是较有信心,去年抽样分析,水产品综合平均价格上升了4%,成交量上升了9%。
《中国日报》记者:由于水生生物与人类活动相对隔离,很多人不了解水生生物种类和濒危程度,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唐启升(中国工程院院士):水生生态系统与陆生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了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生物支撑系统。但是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的环境比陆地复杂得多,不易为大家所了解,由此增加了保护的难度。这与我们对水生生物的认识有很直接的关系,我们缺乏对水生生物特殊性的认识。水生生物有它特有的特点:第一个是它的再生性,有繁殖能力,需要有特殊的繁殖环境;第二个是多样性;有很强的生态多样性,分布有其多样性。第三个是移动迁移性强,具有季节性和洄游性变化,随着季节的变化调整其生活习性;第四个是波动性,由于前几个特性的原因,很容易受环境影响,环境变化大,它们的数量也就随之发生变化。这是一般的特性。相对于陆地的生物,还有两个特殊的特性,一是水生生物具有隐蔽性;二是共享性。由于这些原因,我们有意无意地会对他们造成伤害,这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难度。
目前,我国水生生物资源整体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资源严重衰退,种质急剧退化和遗传基因丧失。目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数量是92种,2000年专家评估认为需要保护的水生野生生物种类有169个。一些重要的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物种已濒临绝迹,比如白鳍豚、白鲟是我国特有的,现在已不足100头了,如果不加强保护,子孙后代可能就看不到了。
保护好水生生物意义十分重大。每一个物种在生态系统中都占有各自特定的地位,与生态系统中的其他生物和非生物互为依赖,共同维持生态平衡。随着一个物种的消失,将导致若干物种的灭绝,直至造成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改变。任何一个物种或基因一旦从地球上消失,是不能用任何方法再创造出来的。
虽然目前国家制定了许多资源养护制度,加大了增殖放流力度,建立了200多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但这还远远不够。建议:第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大科普宣传,创新宣传模式,提高人们对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认识。去年的“中华鲟进京”宣传活动就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第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准则。第三,加强保护设施建设,保证生物物种资源的繁衍及其生境的保护。第四,加强科学研究,探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效途径。第五,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观念,自觉拒食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农民日报》记者:《纲要》提出要处理好资源养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同时也提出大量压减渔船的目标,在目前农村劳动力过剩的背景下,怎么样能够保证渔船减下来、渔民转移出去,怎么样实现渔民增收,使渔民的生存发展有保障?
陈毅德:《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既考虑了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重要性和极端紧迫性,但同时也考虑到了现阶段我国渔民多、渔船多的基本国情。因此提出了“要处理好资源养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强化管理与维护渔民权益的关系”等六项基本原则。我想举个例子,我们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十一年了,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也有五年。这两项制度涉及12万多艘渔船、100多万渔民。这些年来在实施的过程中,虽然局部地区个别渔船发生了一些违规现象,但绝大多数渔民普遍理解和支持这项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分析其中原因,既有宣传到位,管理到位,各部门加强合作等原因,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各级政府在加强领导的同时,高度重视渔民做为弱势群体他们的生产生活所遇到的困难,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措施给予妥善安排。因此,一个良好稳定的渔区社会环境,对养护制度的顺利实施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
从2002年开始,按照国务院同意的“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在财政部的支持下,我们在沿海各地全面启动和实施了海洋捕捞减船和渔民转产转业工程。从2002年至今,仅中央财政就安排了9.9亿元,减船1.5万艘,转产转业渔民近10万人。在实施中如何做到让渔船减得下来,让渔民转得出去?我们一是尊重渔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对申请减下来报废的渔船按一定标准适当给予补助;二是通过项目示范、技能培训,引导捕捞渔民转业从事水产养殖、加工、运输、休闲服务等二、三产业;三是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补充、恢复衰退的资源,为渔民增收创造条件。例如辽宁投入500万元增殖放流海蜇苗,来年捕捞产值却达到1亿多元,增值20倍。
新华社记者:《纲要》的实施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提出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但是《纲要》没有提到资金预算,估计资金投入不是一个小数目,将来能不能落实到位?
陈毅德:这是一个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首先,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是十分重要的。过去,虽然公共财政通过基建或财政专项对水生生物的养护工作和手段建设给予了一定的投入,但相对于陆生生态系统建设的投入是比较薄弱的。与《纲要》所要实现的目标要求还要一定差距。但我想,随着《纲要》的进一步贯彻实施,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越来越重视,特别是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历史新阶段,相信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将会有较大的增加。关键是我们要整合相关资源,统筹使用好这块资金。
当然,对于保护水域生态系统和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这样一项宏大的工程来说,光靠公共财政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广辟资金渠道,积极探索和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社会、个人投资、捐助,国外援助等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纲要》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开发利用者应依法交纳资源增殖保护费用,专项用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对资源及生态造成损害的,应进行赔偿或补偿,并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
我想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筹集,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法制日报》记者:《纲要》中提到,对水利水电、围垦、海洋海岸工程、海洋倾废区等建设工程,应征求渔业部门的意见。那么以往这些工程建设是否征求了渔业部门意见,这些工程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有哪些负面影响?
陈毅德:大量的工程建设在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如果处理上有疏忽,那么对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将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一是可能打破江河湖泊的生态平衡;二是对一些物种可能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保护水生生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保护它们的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如果这些栖息场所被挤压、洄游通道被截断,它的生长繁殖规律就被打乱,能否继续生存就面临严峻考验。对此,一些著名的工程专家也是有很深切的体会。
这几年随着保护意识的增强,随着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如三峡工程、金沙江一期工程等,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环保、海洋部门还是注意征求了渔业部门的意见。我们对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可能会遭受的影响和损害,提出了调整、补救和补偿的措施意见。有些意见被接受并得到落实。但确实还有一些地方在工程建设中仍存在忽视资源环境保护问题,水生生物资源和广大渔民为此做出了牺牲和贡献。我想今后随着《纲要》的贯彻实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配合做好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补偿方案的跟踪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资源的不利影响。

200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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