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局局长、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主任李健华谈“十五”渔业发展成就

来源:中国渔业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5:04 

农业部渔业局局长、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主任李健华谈“十五”渔业发展成就





“十五”时期,是我国渔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五年,也是面临重重困难和巨大挑战的五年,全国渔业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共同努力,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进展,有许多工作和重大事件值得回顾、总结和回味:水产养殖在渔业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得到强化,休闲渔业、加工流通业、远洋渔业成为新的增长点;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水产品贸易逆境中冲刺,出口额大幅度增长,我国渔业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地位明显提升;中日、中韩、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顺利实施,专属经济区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南海海域纳入伏季休渔范围,伏季休渔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长江禁渔期制度顺利施行;渔政管理工作和渔政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大大加强。可以说,“十五”时期在我国渔业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李健华认为,“十五”渔业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渔民收入稳步增长。
“十五”期间,坚持“以养殖为主”的方针,不断改进养殖方式,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推进优势水产品产业带建设。全国水产品产量由“九五”期末的4279万吨提高到5100万吨,增长19.1%。新增产量主要来自于水产养殖,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由60%提高到67%。捕捞产量实现了负增长的目标,初步遏制了捕捞强度盲目增长的势头。加工和休闲渔业得到迅速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优势产品为重点、以出口贸易为导向的水产加工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休闲渔业成为渔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了大批劳动力就业,为渔民增收做出了贡献。2005年渔民人均收入可达5656元,比2000年增长15%。
二、积极应对海洋管理制度变革的挑战,推动专属经济区管理制度稳步实施。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要求,我国与有关周边国家签订了渔业协定,中日、中韩、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在“十五”期间相继生效,中俄两江议定书也得以续签。面对渔场范围缩小、大批渔船从传统渔场退出的严峻形势,农业部和沿海各省积极组织实施渔民减船转产工程。5年来,仅中央财政就投入9.9亿元,引导渔民从事养殖、加工等其他产业,共压减渔船约1.4万艘,转产渔民8万人,保持了沿海渔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实施专属经济区管理、涉外渔业管理、查处非法捕捞、为渔民安全生产的服务中,中国渔政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增强,经受了新的考验。
三、水产品出口大幅增长,远洋渔业稳步发展,渔业的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五”期间,在面临国际贸易壁垒等不利因素不断出现的情况下,我国政府部门和企业充分发挥渔业的比较优势,狠抓产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水产品出口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超过16%。预计2005年全年出口额将达80亿美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约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0%,连续六年居大宗农产品首位。水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已成为我国渔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竞争能力日益凸显。目前,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约占世界水产品出口总额的10%,从2002年起出口额已跃居世界第一位。同时,随着水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拉动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及出口企业得到发展壮大,有效带动了农村劳动力就业,为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发展远洋渔业是我国海洋渔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措施。“十五”期间通过实施《我国远洋渔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国家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公海大洋性渔业,大洋性渔业产值占远洋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已从10%上升至40%。预计2005年远洋渔业产量达135万吨,产值105亿元,分别比“九五”末增长69%和72%。
四、渔业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综合生产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对渔业投入达45.5亿元。农业部重点加强了水产良种繁育、病害防治、水产品质量管理、渔业资源养护、渔港和渔业安全、渔业执法装备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力度,解决了行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些难题。完成了规划的83个国家一级渔港建设任务,启动了65个中心、一级和内陆重点渔港建设;建设原良种场、育种场、引种保种中心、种质检测中心199个;建设各级各类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80多个,面积130多万公顷。渔政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成为海上和内陆水域执法的重要力量。
五、重大资源养护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强化,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十五”期间,对我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调整,南海海域纳入伏休,每年休渔渔船约10万艘,休渔渔民100多万人。从2003年起,实施了长江全流域禁渔期制度,涉及沿江10省市的2万多艘专业渔船和5万多专业渔民。在确保这两项制度顺利实施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以渔船管理为主的多项重大执法行动,全面清理“三无”渔船,打击非法捕捞作业,强化渔业捕捞许可和渔船检验制度,积极开展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查处工作。五年来,从海洋到内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全面展开,累计放流各类水产苗种442亿尾,品种达20个,有力地促进了渔业资源的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六、渔业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针对行业发展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渔业法》为核心,深入开展渔业权制度建设研究,在全行业逐步树立了保护渔民水域滩涂使用权、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的理念,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组织开展了“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渔业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渔业发展战略研究”、“水产养殖发展纲要”等的研究起草工作,进一步理清了新时期渔业发展的思路。另外,还逐步建立了专属经济区巡航检查制度,在农业系统率先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提高了对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为渔民群众的服务意识。
李健华局长强调,“十五”渔业成就来之不易,值得珍惜。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渔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制约因素,还将面临新的挑战和困难。“十一五”期间既要巩固提高“十五”的成果,继续完善和实施“十五”确立的各项制度,又要着眼发展,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

(信息来源:中国渔业报)

200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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