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
2008年山东再次荣获全国海洋综合管理特等奖。总结过去一年的海域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重大涉海项目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审批建设用海
(二)积极推动集中集约用海,实现优化平面设计新突破。为处理好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解决日益增长的建设用海需求与海域空间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省厅开展了集中集约用海调研、讨论活动,组织有关专家赴省内外进行了踏勘、考察与学习,筹备召开了全省集中集约用海座谈会和研讨会,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形成了集中集约用海框架性意见和初步方案。2008年国家海洋局发出《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后,我省迅速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发出了《关于加强围填海工程平面设计管理的通知》,并开展了专题培训活动。从2008年5月起,凡申报用海项目,均要求提供用海比选方案和用海项目效果图,探索履行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上规划局”的职能。一年来,坚持节约每一寸自然岸线,严把用海“闸门”,收到了明显效果,并涌现出一些优化平面设计的成功案例。如,荣成三星造船有限公司一宗用海项目原本申请用海面积
(三)建设“网上海域”技术支撑体系,实现海域空间管制新突破。截至
为进一步提升养殖用海管理水平,我省在全面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的基础上,依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开发建设了全省养殖用海电子图示系统。该系统的投入使用,实现了对全省养殖用海的数字化管理,成为我省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的突破口。运用这一系统可以进行多种数据资料的研究分析,并实现养殖用海网上审批,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海监执法机构运用这一系统可以进行现场核查执法,有利于保护合法用海,查处非法用海,保护渔民利益。这一系统开发得到国家海洋局领导充分肯定,决定今年在全国进行推广。
(四)省内海域勘界全面完成,海岸线修测成果报批走在全国前列。2008年,我省全面完成了省内海域勘界工作,在设区市全面完成辖区内县与县海域勘界的基础上,省管的七条市级线,有两条协议签字,五条线由省政府拆决。海岸线修测成果报批工作,在全国沿海各省名列前茅,为依法科学规范管海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全面完成了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整理和系统升级工作,各市、县(市、区)用海项目单机版数据群均已导入网络版的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这标志着我省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进入了网络化办公的新时期。
在过去的一年,海域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三个方面面临新挑战。
一是依规办事的意识不够强,依法管海面临新挑战。有的地方不能正确处理提速增效与依法审批的关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少建多、错位建设等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地方涉海积案久拖不决,造成不稳定因素,引发上访事件,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是“网上海域”管理系统建设进度不快,空间监管制面临新挑战。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专网尚未延伸到县级,而我省海域使用的申请审批基本上都是从县级开始逐级上报的,县级部门的工作任务最为繁重,因此造成目前专网缺少根基、悬空运行的情况。有的地方虽然通过了国家组织的验收,但海域管理科室仍未连上专网,无法正常运行网络版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造成许多工作处于停滞延误状态,影响空间管制的有效开展。
三是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做得不够,快速推进集中集约用海面临新挑战。对当前海洋开发利用的新态势、新走向缺乏深入系统的调研,在“推动集中集约用海,促进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海洋开发利用”、“依法依规,规范海域使用秩序”等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亟待提出重大政策措施。
二、2009年乘势而上,全面提升科学管海水平
2009年海域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全面提升科学管海水平,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国家拉动内需的新形势,尤其是国家和省出台两个“海十条”后,各级海洋部门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谋划,上下密切配合,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倒排工期,确保完成。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深入研讨集中集约用海为重点,大力推进科学用海。集中集约用海是将科学发展观与山东海域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创新性工作思路,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省提出的集中集约用海,有着科学的依据和紧迫的现实需要。集中,讲的是在布局上,要限制分散用海,在适宜海域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集约,讲的是在结构上,要改变粗放用海,提高单位用海面积和岸线利用率,占用最少的岸线和海域面积,实现最大的经济效果。从分散粗放用海到集中集约用海,这是用海方式上的重大转变,是科学发展观在海洋领域的具体体现。通过集中集约用海,还可以促进管海方式的重大转变,即从被动审批转向主动服务,利用规划手段引导项目投向适当海域,形成产业集群,形成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实施集中集约用海,是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情况比较复杂,必须科学论证,审慎决策。对此,省政府非常关注,希望以集中集约用海来推进科学用海,进而寻求深层次地发展海洋经济。当然,推行集中集约用海不能“一哄而上”,要从实际出发,要看是否真正有大项目拉动,自然条件是否可行,同时要尽可能与陆地产业布局搞好对接,做到“以海引陆,陆海统筹”。
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是海域管理的基础,是科学管海的必要条件。要在编制全省集中集约用海区域规划的同时,启动《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和《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我们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围填海规模控制指标体系,做好建设项目围填海规模控制指标管理工作。国家海洋局审定平衡省级用海指标后,由省厅统一安排使用,不再向下分解。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填海规模控制指标不下达地方,由国家海洋局在项目用海审批时直接核销。建设项目用海规模控制指标的实施不改变现有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的程序。建设单位提出海域使用申请后,国家和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产业布局、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权属核查、用海面积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从控制指标后核减该项目用海面积指标。总量指标全部核减完后,不再审查项目用海。没有规模控制指标擅自批准填海的,按非法批准用海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下一年度指标。
(二)抓规范、修规则,理顺海洋管理,规范管海。近几年,国家搞了很多制度,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理顺这些制度,一是为了规范审核程序,今年要对项目用海的审核报批工作进行一次整顿规范,完善和健全审核制度;二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主动做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关用海项目的保障工作。要提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把关、跟踪监管。在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防止从一个极端向另一个极端,杜绝盲目用海、粗放利用和违规审批。要加强对论证的评审和监管。要严格执行“海十条”规定的海域使用论证和评审时间。论证单位要建立论证报告内部审查制度,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双重把关的审核机制。规范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工作,严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关。
(三)以建设“网上海域”为契机,扎实做好海域管理基础性工作,建立技术支撑体系。要加快开发建设“网上海域”管理系统,年内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要尽快延伸到县级,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各沿海市要尽快启动县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这是急中之急,必须以最快速度连到县。在专网连到县级之前,县级海洋部门要到市级海洋部门上专网,运行海域使用管理系统等各项应用系统。
各沿海市要参照国家和省2009年工作方案编制本市动态监视监测年度工作方案,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业务化运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高度重视系统建设数据的录入和修正工作,立足缺什么数据补什么数据的原则,对已确权登记的用海权属数据、已经发布实施的海洋功能区划、养殖用海数据进行修正后,尽快录入数据库。监视监测数据要及时录入系统,每月5日前进行汇总并通过应用系统逐级上报。由巡查和举报发现海域使用异点异区信息的,各市要在3日内组织地面监测人员进行核查确认,核查后两日内将核查结果逐级上报。省厅年内计划组织两次海域使用专业技术培训,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聘请有关专家讲课,全面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人员尚没按国家要求配齐的,要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尽快充实技术人员队伍。
维护、发展山东海域管理的大好形势,是每个从事海洋管理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我们有行政服务、政策引导的职能,也有监管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把我省的海洋工作做好,促进我省海洋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向建国六十周年献上一份厚礼
(王诗成在《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公报》发布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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