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保税港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获国家海洋局批复
来源:黄旖婕 发布时间:2015-05-21 02:39:00
日前,钦州保税港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复,原则同意《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报告》,规划期限到2013年。
《总体规划》的范围和功能定位。用海总面积应控制在1000公顷以内。规划共分为码头作业区、保税物流区、出口加工区和管理服务区四个功能区。在《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的功能定位和布局,确定规划区内用海项目的建设内容、选址、用海方式和规模,有效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并实现各功能区之间的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及论证报告书是区域用海范围内单宗用海项目申请审批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域内的单宗建设项目用海者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用海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集约用海的原则,办理海域使用确权手续,取得海域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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