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大连中国海监甘井子区大队在海洋行政执法中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执法方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海+渔 优势互补
甘井子区大队与区渔政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海洋执法自然就紧密联系起来。渔政执法具有强制措施,可以押解和没收船只,而海监执法没有强制措施,通过双方联合执法弥补了缺陷。2008年9月,在执行养殖用海普查过程中,大连湾街道土城子村一养殖户拒不配合普查,多次通知其到场均不露面。于是大队乘渔政执法船出海检查该养殖户的养殖海域和养殖船只,发现其养殖用海没有办理相关证件,便将其船只扣押,这时该养殖户才出现。通过执法人员对其耐心地讲解依法用海的法律法规,该养殖户才承认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规,接受了处罚。
海+渔+警 提高强制力
一次,按照大连市政府建设东北亚航运中心的统一部署,甘井子区大队负责清理甘井子辖区海域。在强制清理大连湾刘屯海域养殖网箱过程中,遭遇社会闲杂人员140多人聚众抗法。甘井子区大队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渔政、边防、公安联合执法,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的抗法行为,顺利完成了政府交给的任务。
海+环保+工商 拓宽执法范围
海洋环保执法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虽然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但具体操作上涉及两个执法机构、两个执法范围。2007年10月,大连湾街道毛茔子村一养殖户举报说岸上有一个塑料加工厂,工厂的废水都流到海里,把他们养殖的扇贝都毒死了。该大队立刻进行海水取样,送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进行化验,结果各种指标都严重超标。执法人员找到该单位法人代表进行询问,让其出示合法手续,发现他们属于超范围经营,而且污染了海域。但大队没有处罚权,只有工商和环保部门才有处罚权。于是大队联合工商和环保部门,对该工厂给以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