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高危作业渔船实施重点跟踪检验管理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2:40:3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山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根据本省渔业船舶的实际状况,把好渔业船舶检验的技术关,切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把山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登记的油船、水产运销船、老旧渔业船舶、船舶定员在30人及以上的渔业船舶列入高危作业渔船,实施重点跟踪检验管理,确保其安全。

一是制定《山东省老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油船、水产运销船、养殖渔船、渔港内交通船等渔业辅助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并组织全省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业务骨干人员进行了宣贯培训。

二是将全省范围内检验登记管理的
4艘油船、长岛水域内的25艘水产运销船及1艘船舶定员在30人以上的国内渔业船舶列入省局监督管理范围,实施重点跟踪监督管理,同时将这30艘“重点跟踪船舶”的名单及有关资料在山东渔业海事网予以公布。

三是要求各基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各自辖区内的渔业船舶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对于高危作业渔船的监督检验,选派技术精、责任心强的验船人员执行检验任务,指定专人负责“重点跟踪船舶”名单中船舶的维修、检验工作的实施,严格执行渔业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降低检验标准、放宽检验要求,切实保证高危作业渔船的检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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