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体系化建设的四大问题

来源:数智海洋   发布时间:2024-04-17 17:44:42 

随着深远海养殖相关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深远海养殖已发展到海上智慧养殖阶段,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模式已表现出独特优势。如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和水产养殖深度融合。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通过智能化控制系统,实施养殖环境全方位监测,防止细菌、病毒、寄生虫等有害物质进入海水养殖环境,可确保海产品生长更快、死亡率更低、质量更好。智能控制平台的系统监管还能够有效减少养殖污水和排放物的自然扩散和稀释,缓减海洋生态环境压力。因此,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是未来海水养殖发展重要方向,智能化、自动化、环保节能已成难以回避的问题。


  发展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对于助力高水平蓝色粮仓建设、助动海洋牧场智能化转型、助推中国海洋强国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体系化建设的关键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国深远海养殖获得了快速发展,并在局部领域走到了世界前列,如超大型养殖工船建造与运营;但是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模式,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建设关系到种质资源创新、装备技术集成、产业体系架构以及政策制度重构。因此,系统解决上述问题是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体系化建设的关键问题。

01

种苗体系化问题




  尽管我国是一个水产大国,水产种质资源丰富,但良种覆盖率和良种增产率低,整体发展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养殖海水鱼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大菱鲆、牙鲆等冷水性鱼类以及大黄鱼、鲈鱼、石斑鱼、卵形鲳鲹和军曹鱼等温水性鱼类。而我国从北到南四大海域在水温、水文水质条件、气候变化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比如渤黄海与东海温度变化范围大、而南海则分布均匀];而且东南沿海台风多发,这意味着传统近海养殖海水鱼种并不能适应深远海养殖环境。从经济角度考量,由于深远海养殖投入成本大,养殖苗种需要具备经济价值高、溢价能力强、生长周期短的特点。但传统的小规格鱼苗、附加价值低的鱼苗,因生长周期长、成活率低、利润率低的问题,使得深远海养殖很难实现工厂化运作。除了大黄鱼以外,在深远海养殖实践中,尚缺乏优质的、适宜的深远海养殖鱼苗。在此背景下,完善的种苗“繁育推”体系对于促进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体系化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02

装备体系化问题




  近年来,我国深远海养殖装备逐渐从跟随走向了世界前列,尤其是“深蓝一号”“国信一号”等养殖平台、养殖工船的投入使用。但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是一个体系化工程,不仅需要养殖平台,同时还需要各种智慧化管理、监测手段与其协同。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深远海养殖逐步实现了自动化,如自动投喂、自动监测养殖环境参数等,但是尚缺乏基于鱼类行为和生理学知识的智慧化技术,如智能投喂、智能增氧、智能补光等。除此之外,配套深远海养殖的冷链分拣、超低温冷藏等设备同样不成熟。部分学者的研究同样关注到了这一问题,如Patrício和Riederb和Yang等均提出当前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养殖装备的研发,相关智能装备配套能力落后于养殖实践需求;基于深远海养殖实践,纪毓昭和王志勇也提出我国海上智慧养殖技术和管理体系均不够成熟,养殖装备研发能力还比较弱,装备国产化配套能力严重不足,难以形成体系化的海上智慧养殖平台。因此,围绕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建设,聚焦共性关键技术,加强“卡脖子”技术攻关依然是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核心问题。

03

产业体系化问题




  深远海智慧养殖是以工厂化养殖为核心,上游涉及到优质苗种的选育、功能性饲料和疫苗的生产、养殖装备的研发,下游涉及到海产品的加工销售、冷链物流、餐饮、休闲渔业等诸多产业。但是受鱼苗技术限制,上游大规格优质鱼苗供应不足已严重影响深远海养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深远海养殖远离大陆,冷链保鲜与运输同样阻碍着深远海养殖业的发展。而深远海养殖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单一企业又难以覆盖整个产业链条。为此,在实践中,各种形式的产业间合作成为打造深远海养殖产业链的普遍做法。在理论研究中,殷伟等从“利益共享促进产业联结、信息交流加强产业合作、技术互补推动产业发展、资金融通加快产业互融、陆海接力创新产业模式”五个方面提出了深远海养殖产业链衔接的锚点问题。但该文仅定性的进行了阐述,并未基于产业实际进一步揭示具体的合作机制。因此,从技术突破、龙头企业培育、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等方面入手,深入分析各主体间的资源配置方式、信任机制、利益分配方式,建立完整的深远海养殖产业体系更是实现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体系化发展的关键。

04

政策体系化问题




  缺乏有效的监管政策和治理模式,也是制约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发展的重要因素。Sarah基于美国的实践,认为美国监管和许可制度在多个州高度分散,缺乏一个强大和精简的政策框架,导致了监管的不确定性,使得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许可和租赁成为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漫长而昂贵的程序,阻碍了潜在的开发商。Bernat等提出现有法规可能不适合智慧养殖阶段的深远海养殖,要协同公众、养殖主体等多方共同利益,实现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的长远发展,需要专门的“许可证”或监管制度。在我国,深远海养殖的监管政策和支持政策同样存在碎片化问题。从监管政策角度,我国尚未形成从源头装备建造、深远海养殖空间规划到深远海用海审批的制度标准体系。以可移动式养殖工船为例,养殖工船的建造属于船舶范畴,但是目前深远海船舶定性的渔船多指远洋捕捞船;养殖工船在海面移动需要提前报备海事局等部门,而养殖管理则归属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海域使用也缺乏管理标准。从支持政策角度,目前也有一些省市针对深远海养殖设施、高价值鱼种出台了补助政策,例如福建省泉州市对于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项目按中央补助标准的30%进行补助,单台套补助上限200万元。但目前,我国尚未就深远海养殖形成体系化的财政货币支持政策,如针对深远海养殖装备的融资担保机制、专项发展基金、天气气象指数保险等。



来源 | 节选自《我国深远海智慧养殖工厂体系化建设的关键问题探讨》 原刊于《海洋开发与管理》2023年12月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作者 | 顾波军 刘纯宜 等 

排版 | 数智海洋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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