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乳山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渔业码头项目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来源:山东海洋   发布时间:2024-04-10 16:55:59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山东乳山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渔业码头项目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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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4月9日至4月22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海洋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

电话:0531-51791583

邮编:250002

查看详情:

点击“查看原文”,进入山东省海洋局官方网站,查看附件《山东乳山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渔业码头项目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查看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yq4566XGLXBMOa0x4isQ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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