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出席“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共建协议签署暨揭牌仪式并讲话
2023年2月15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共建协议签署暨揭牌仪式在西海岸新区举行。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山东省副省长范波出席仪式并讲话,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致辞。
签约仪式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执行秘书弗拉基米尔·拉宾宁通过视频致辞。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乔方利作“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情况报告。
王宏在讲话中说,联合国“海洋十年”的使命、愿景与中国倡导的共建海洋生态文明理念和践行要求高度契合,共建国际合作中心是落实“海洋十年”中国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合作中心建设运行要以服务国家海洋领域重大战略需求为指引,充分发挥中心创新平台作用,推动地方海洋事业发展。 范波在讲话中说,山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站位全局、共建共促、合作开放,认真落实协议内容,全力支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国际合作中心的支撑、引领、纽带作用,为建设海洋强国、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作出突出贡献。 赵豪志在致辞时说,“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落户青岛,为我们发挥海洋科研优势、扩大海洋领域对外开放交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青岛将支持中心深度参与“海洋十年”任务,加快打造参与全球与区域海洋治理的国际合作平台。 活动中,自然资源部、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框架协议,并为中心揭牌;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正式启动。 “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将以服务国家海洋领域重大战略需求为指引,发挥多方优势,汇聚各类资源,创新发展机制,扎实落实“海洋十年”中国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方深化海洋领域务实合作,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青岛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为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青岛市领导刘建军、孙永红参加活动。 更多详情 加快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 部省市共建“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
为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目标落实,第72届和7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2021年至2030年定为“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以下简称“海洋十年”),发起“海洋十年”行动。“海洋十年”愿景是“构建我们所需要的科学,打造我们所希望的海洋”。“海洋十年”使命是“推动形成变革性的海洋科学解决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将人类和海洋联结起来”。“海洋十年”行动分为大科学计划、项目、活动和捐助四类,通过行动最终构建“一个清洁的、健康且有韧性的、物产丰盈的、可预测的、安全的、可获取的和富于启迪并具有吸引力的海洋”。 “海洋十年”愿景和使命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发展蓝色伙伴关系”的重要理念高度契合。我国从“海洋十年”提出伊始就深入参与其中,并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一是我国专家入选计划编制专家组和咨询委员会。联合国在全球各国遴选出19名专家组成“海洋十年”实施计划编制专家组,“海洋十年”正式启动后又遴选出15名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洋一所)乔方利研究员均作为我国唯一代表成功当选。 二是获批设立协作中心。由于“海洋十年”的活动涉及面广,联合国除指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作为全球协调机构外,还通过分权方式在全球设立若干协作中心,负责策划、统筹、组织相关领域的大科学计划及相关行动的实施,在“海洋十年”实施中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2022年6月,第二届联合国海洋大会公布了 “海洋十年”首批设立的5个协作中心名单,其中由海洋一所牵头申办的“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是5大中心中唯一由我国机构牵头组建的协作中心,也是亚洲唯一一个“海洋十年”协作中心。 三是牵头发起大科学计划。截至目前,全球共发起45项“海洋十年”大科学计划,由中国机构牵头发起4项,共同发起1项。其中两项由驻青科研机构发起,分别是海洋一所牵头发起的“海洋与气候无缝预报系统”,以及由中国海洋大学、崂山实验室、海洋一所联合16家政府和研究机构共同发起的“第二次黑潮及周边海域国际合作研究”。 通过积极参与“海洋十年”实施计划编制,建立并运行“海洋十年”协作中心,实施“海洋十年”大科学计划,为我市进一步深入参与“海洋十年”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我市在联合国框架下引领国际海洋合作、吸引集聚海洋人才创造了新机遇。 中心以服务国家海洋领域重大战略需求为指引,深度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工作与涉海国际组织事务,助力提升我国参与全球和区域海洋治理的能力;发挥东亚海洋合作平台等双多边合作机制与平台引领作用,推动海洋务实合作,助力营造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积极服务山东海洋强省建设和青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助力促进山东省和青岛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工作。落实“海洋十年”中国委员会有关决议,支持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运行。 二是建设高质量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构建蓝色伙伴关系,举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及东亚海洋博览会,发布高质量政策报告和公共服务产品。 三是深化重点双边领域合作实效。组织实施高质量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相关项目,着力深化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海洋和极地领域合作。 四是打造涉海国际组织集聚平台。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及其西太分委会、全球海洋观测伙伴关系印太区域办公室等涉海国际组织和平台发挥作用,开展能力建设和国际培训,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规则制定。 五是推动青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为地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和政策建议。推动与有关国家共建蓝色产业园,实施蓝色经济合作示范项目,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区,推广山东省、青岛市海洋综合管理最佳实践经验。 “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DCC-OCC)是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首批批准设立的5个“海洋十年”协作中心之一,也是我国唯一获批的协作中心,由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简称“海洋一所”)在自然资源部统筹指导下、根据联合国的授权牵头运行。 主要职责包括:在“海洋十年”框架下协调全球海洋与气候领域的科技创新与合作;制作和发布高质量公共服务产品,为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提供基于海洋的解决方案;开展能力建设,特别是提升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世界青年学者参与“海洋十年”的能力;增进各利益攸关方的交流,推动各方积极参与“海洋十年”等。此外,DCC-OCC还将发挥支撑“海洋十年”中国委员会的作用,协调中国“海洋十年”实施合作伙伴的行动。 DCC-OCC的成功申办和运行,是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内相关部门和单位长期跟踪国际海洋科学前沿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推动自主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科研机构长期深耕国际海洋科学前沿领域的厚积薄发,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在海洋与气候领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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