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蓝碳碳汇项目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智汇海洋   发布时间:2022-09-15 16:21:47 
在诸多海洋生态系统中,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等滨海湿地蓝碳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的碳汇能力,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1年,“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于3月成功开发并在6月8日签约交易,交易价格为66元/吨CO2,标志着我国首个红树林碳汇项目和首个蓝碳交易项目的完成。

微信图片_20220915162126.jpg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光程等人在《应用海洋学学报》2022年第2期发表了文章《滨海蓝碳碳汇项目开发现状及推动我国蓝碳碳汇项目开发的建议》,梳理了当前碳市场中蓝碳碳汇项目发展的机遇和项目开发现状,并就我国蓝碳碳汇项目开发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为加强蓝碳生态系统保护和推进蓝碳碳汇项目开发提供参考。
文章认为,当前,我国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赋予投资主体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根据《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我国到2025年将新种植9 050 hm2红树林,并推进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的开展,实现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因此,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在红树林等蓝碳碳汇项目的开发和市场发展方面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尽管如此,我国在推进蓝碳碳汇项目开发上仍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
受海岸带开发活动的影响,我国红树林等滨海湿地资源丧失和退化严重。在20 世纪 50 年代我国尚有超过4.0×104hm2的红树林,而到2001年我国红树林面积仅存2.2×104 hm2。红树林资源的丧失也推动了红树林植被恢复的开展,2019年我国红树林面积增加至2.9×104 hm2,但也仅占2012年全球红树林面积818.5×104hm2的0.35%。Chen等(2021)估算人工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为6.71 t/(hm2·a),意味着到2025年我国新完成种植的9 050 hm2红树林年减排量仅为22.2×104 t CO2。红树林通过生物量累积和土壤碳埋藏作用固定有机碳,而盐沼和海草床的固碳主要依赖于土壤的碳埋藏,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相比红树林更低。因此,小规模的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如果碳汇项目不能维持高的交易单价,其收益可能无法支付项目开发的成本。
为避免出现“搭便车”的问题,碳汇项目需满足额外性原则,即项目在财务、技术等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独立开展活动,必须通过碳汇开发才能使项目得以实施。额外性原则能够确保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比在没有项目干预措施情况下所产生的减排量更高。当前我国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多依赖于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在证明项目额外性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根据CDM和VCS的标准,必须是近5年内开展的修复项目才能用于碳汇项目开发,也限制了很多已开展的修复项目的开发。
有学者指出,蓝碳产权归属有别于林业碳汇,林业碳汇交易所依附的林地的权属往往已由现行法律所划定,产权及归属较为明确和具体,而蓝碳交易所依托的海域属于公法管辖的范畴,国家享有对海洋资源的支配权和管理权,故其并不属于私法上的财产权利客体。蓝碳资源管理机构作为碳减排量所有者和交易主体参与蓝碳碳汇项目开发,其自主支配碳汇收益受到限制,这将增加碳汇项目开发的不确定性。
当前,碳中和已经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社会公益组织、企业等对碳减排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对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等产生的碳汇效益、生态效益具有较强的支付意愿。针对上述局限性,建议加强营造蓝碳碳汇项目开发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政府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或购买项目生产效益,拓宽红树林保护修复资金渠道,推进碳汇市场的发展。具体建议包括:
(1)建立有利于蓝碳碳汇项目开发的政策、制度,给予蓝碳资源管理部门充分的收益支配权限。
(2)在沿海省市蓝碳碳汇的核算和统计中,以及各沿海省省级碳排放核算、碳达峰与碳中和进程中充分考虑和纳入蓝碳碳汇。
(3)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红树林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获得二氧化碳减排量及其他生态收益。
(4)将蓝碳碳汇项目纳入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的设计,鼓励在项目设计阶段考虑碳汇项目开发,利用收益维持修复地块的后期管护和支持当地社区参与等,建立可推广的市场化机制来保障生态修复项目成果的持续显效。
(5)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在碳汇项目中的积极作用,可采用授权或鼓励公益组织参与项目开发和管理蓝碳碳汇项目收益用于维持修复项目的效果。
(6)针对我国蓝碳资源特点和生态修复技术措施开发出相应的方法学,推动我国蓝碳碳汇市场的发展。
文章第一作者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光程,通讯作者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彬,获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2020J0603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1776102)和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海三科2020017)资助。
《应用海洋学学报》杂志由自然资源部主管,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海洋学会、福建省海洋学会主办。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ZpQttVgUCQEcx2F3SIyWrA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