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措施

来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平台   发布时间:2022-06-29 17:11:57 

近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走在前、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保护处处长王青,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泓洋,介绍《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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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泓洋介绍,绿色低碳发展是美丽山东的应有之义,碳达峰碳中和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实现途径和方法,《规划纲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措施包括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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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突出重点行业,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制定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4个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加快二氧化碳达峰进程,谋划落实碳中和任务。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重点领域典型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海草床、滨海盐沼等固碳能力。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区。

二是实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措施。着力推动产业低碳发展,深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以钢铁、有色、建材、化工领域为重点,控制产业过程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以航空、航海、公路为重点,控制交通领域碳排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农业、油气系统、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加强甲烷、氢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落实国家碳市场监管要求,加大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夯实火电、水泥、电解铝、钢铁等行业碳排放数据管理,为进入全国碳市场打好基础。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三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严控煤炭消费增长。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相关标准研究。推动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一张网精准化管理,建立大气污染物减排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目标指标体系和实施路线图。以2035年实现所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为目标,倒排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与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时间要求,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与碳达峰工作。推动烟台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鼓励各市开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研究。推动各市编制实施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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