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中心城市研究与建设进展

来源: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6 16:08:36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海洋的价值属性一直不容忽视。大航海时代以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美国等国家依次通过海洋实现国家强大,进而建设成为世界性强国,里斯本、阿姆斯特丹、伦敦、纽约等这些国家的主要城市也依托海上贸易、海事金融等海洋领域实现巨大发展,成为当时世界知名的海洋中心城市。改革开放后,随着对外交流程度加深和国外海洋航运、海洋贸易、海洋金融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开始关注海洋经济和海洋相关领域的发展,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各级政府也开始修订和完善相关海洋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海洋强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这些举措使得中国海洋发展迎来了新的时期,相关沿海城市也抓住机遇进一步发展海洋相关产业。随着世界范围内对海洋领域的开发程度不断加深,作为汇聚海—陆双向空间与资源的区域,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建设海洋中心城市,有利于促进陆海融合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甚至可以带动整体国民经济发展,为实现“海洋强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目标等提供引领性的支撑作用。

一、“海洋中心城市”研究评述

自大航海时代以来,依托海洋就是众多中心城市兴起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加上国家层面对海洋的重视力度不断加深,海洋中心城市的研究也逐渐兴起。虽然这些研究的领域相对丰富,涉及地区相对较多,但与其他相对成熟的城市类型研究相比,海洋中心城市的相关研究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包括:

具体概念与内涵模糊,研究多依托现有政策内容。部分国内外学者和研究机构虽根据一些国内外对世界主要海事城市、航运城市的评估报告,选取了这些城市的相关指标和发展领域,提出海洋中心城市的概念,但更多有关海洋中心城市的内容多出现在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和未来规划等文件中,同时这些文件大多只针对某几个与当地发展有关的领域进行阐述和规划,如上海侧重航运领域,深圳侧重科研领域。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亦根据这些文件内容默认海洋中心城市概念与内涵,并进行简要研究,学术价值有限,对海洋中心城市的具体概念和内涵尚待需要权威性和规范性标准。

国外研究进展对国内目前发展参考价值有限。目前国内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大多处于起步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尚有一定发展空间,重点发展领域多为海事管理、经济金融、港口贸易等传统方向。而国外发展较好的海洋中心城市,由于发展历史相对悠久,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普遍极高,目前城市发展处于成熟期和转型期,有关科技创新和生态保护等新兴领域研究相对较多,如汉堡等城市,20世纪60年代即完成城市的工业化并开始衰退,城市的发展进入转型阶段。这也导致国外学术界的研究多从生态学、环境科学等角度入手,探寻城市发展的转型过程,这些角度对国内的参考价值相对较小。不少国内学者为获取国外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的一手资料,甚至到城市所在地进行实地调研。

多根据某一或多个学科进行研究,整体性、系统性、交叉性研究相对较少。海洋中心城市是一种涉及地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多学科领域的城市类型。虽然国内外对海洋城市或中心城市的研究领域较为丰富,但学科上或单独从海洋经济、资源经济等经济学角度,或单独从自然保护区建设、海洋污染等生态学角度,或单独从旅游文化等人文地理学角度进行分析,学科之间的综合性、系统性、交叉性的研究相对较少,限制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研究内容以定性描述为主,对内部作用机制等定量分析涉及较少。目前国内虽有对国外先进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与发展的经验报告,但多从经济、贸易等角度进行定性描述和框架分析,导致对发展因素,演化方式、变化规律、耦合关系等方面的定量分析几乎空白,使得研究的说服力大幅下降,难以形成具有规律体系的研究成果。即使有一定数量对海洋城市和中心城市的定量研究,也由于缺乏整体性、系统性、交叉性的研究,很难将其定量研究的结论合理运用在海洋中心城市的研究与建设中。

指标体系不完善,部分指标无法适用。目前海洋城市和中心城市的研究相对丰富,相关研究领域选取的指标体系也日益完善,但缺乏将两种城市类型综合考虑的指标体系,两种城市类型指标体系缺乏弹性和联系性。已有的指标体系多从经济、生态、文化、人口等角度进行研究,同时中心城市的部分指标,如人均卫生支出、建成区土地面积等,并不适用于海洋中心城市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比对筛选,因此两种城市类型结合后指标的权威性和通用性尚待完善。

二、“海洋中心城市”研究展望

随着“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家明确表示支持上海、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目前多地也开始掀起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的热潮,对海洋中心城市的研究需要也日益迫切。在未来的研究中,学者可以因地制宜,结合国内外有关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和研究情况,明确和完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研究内容上,结合对海洋城市和中心城市的相关研究,选择不同层次、尺度、规模、特征的典型城市进行实证研究,根据研究内容,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总结完善海洋中心城市相关指标体系、定义和标准。

研究方法上,通过借鉴地理学、生态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成熟研究理论,通过对国内外发展情况较好的海洋中心城市进行官方统计数据查阅或实地调研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和数据,对这些城市的发展演化机制进行系统性定量研究。

研究领域上,加快对海洋规划、海洋科技创新、海事服务等方面的研究。目前研究大多针对海洋经济和海洋生态等方面,现代海事服务业作为海洋中心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在未来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但相关研究相对缺乏。

研究实践上,要根据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对当地的优势领域要积极发展,不足领域尽快完善,研究理论与建设实践相结合,制定符合当地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规范建设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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