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军击沉中国货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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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一艘5000吨的中国民用货船冒着严寒从俄罗斯纳霍德卡港出发。次日凌晨,三艘俄罗斯边防巡逻舰尾随而至,在500发炮弹猛攻下,这艘名为“新星”号的中国货船在挣扎了2天后,于15日最终沉没海底,8人获救、8人失踪。失踪的8名船员中,6名来自山东日照和烟台,1名来自黑龙江。另有1人来自印尼。获救者中有3名山东籍船员,1名印尼籍船长,4名印尼籍船员。7名中国船员生死未卜,从获悉中国货船失事那刻起,中方开始兵分两路与俄方展开交涉。在真相尚未查明之前,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20日却突然说,“新星”号船长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当天下午,中国外交部欧亚司司长张喜云向俄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莫尔古洛夫提出交涉,表示中方对此“无法理解、不能接受”。
发射五百发炮弹历史罕见
对于开火的细节,俄罗斯一媒体称,俄军共开火515次。俄罗斯网上流传的一段3分钟的视频清晰记录了俄方开火的情景。视频拍摄于俄罗斯边防巡逻艇上,“新星”号在画面正前方不远处。背景声中,巡逻艇上先是有人以俄语小声说:“射击吗?”接着,有人大声回应说:“当然要射击了!”一颗闪亮的信号弹随后向“新星”号射去,并听到“啪啪”的射击声。“终于打中了!”巡逻艇上有人说。接着,“新星”号离镜头越来越远,并慢慢倾斜下来。
公开资料显示,俄边防巡逻艇型号为745型大型武装拖船,具备拖曳、消防、拯救、电子侦察、边防巡逻等功能,有一定的中远海域作业能力。除携带步机枪等轻武器外,最强有力的是船头一座双联装三十毫米全自动的AK-230机关炮,这便是击沉“新星”号的武器。 AK-230机关炮炮重1.8吨,弹箱容量五百发。“这意味着俄方发射五百发炮弹,意味着把弹箱都打光了;而要打沉一艘5000吨的货船也只能向水线附近长时间射击,历史上这种例子很罕见。”一位军事专家说。
2月19日,船主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据获救船员反映,其开火射击的时间长达数小时,将该轮打得遍体鳞伤,并导致该轮船壳多处破损,海水涌进货舱。中国军事专家刘江平指出,此次向中国船只开火的巡逻艇不属于俄罗斯海军的常规作战部队,而属于俄联邦边防总局的海洋边防部队,是准军事性质。“巡逻舰的速度一般很快,完全可以追上中国的货船,然后登船查问扣押,也就是说俄舰是可以有别的选择的,并非只有开火袭击这样一种极端的处理方式。”
“新星”号船主的声明称:俄边防巡逻舰不顾中国船只安危,逼迫“新星”返回纳霍德卡港。“新星”船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舱进水严重,不断下沉。2月15日凌晨3时06分,船长向期租人报告船舱大量进水,情况十分严重,要求联系代理安排拖轮。之后,所有发给船长的电文均未回复,船舶失去联系。随后,吉瑞祥船务公司接到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电话,向其核实“新星”号是否发过SOS求救信号,才得知该轮遇险。
“新星”号是否打捞上岸?
俄方的说法是,船体尚未打捞上岸,仍在出事海域海底。俄方有关部门表示,到21日上午,出事海面上仍有SOS的信号发出。但中方认为船体已被打捞上岸。中国使领馆官员表示,中方要求查看被击伤的“新星”号,以证明俄方炮火是不是导致货轮沉没的原因。有专家怀疑,俄罗斯可能将“新星”号拖上后藏起来了。因为一看到货船,就很清楚是谁的责任。
“新星”号船主在声明中指责:俄边防部队竟然对俄媒体宣称,“新星”号因载有走私货物而遭到俄有关机关扣押。有关人士表示,“俄罗斯媒体普遍认为,‘新星’号沉没的原因是俄方炮火直接导致的,这两天,俄罗斯的媒体,包括莫斯科一些地方电台都在讨论,俄罗斯边防炮艇击沉中国货轮,应该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根据船主的声明,2009年1月3日,“新星”号从泰国曼谷装载4978吨的袋装大米于1月29日到达俄罗斯的纳霍德卡港。在卸货过程中,俄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33万多美元的赔偿金,并毫无理由地把该轮扣留在泊位上却不安排卸货,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继续卸货。当晚卸货完毕,俄方代理把该轮安排在纳霍德卡港抛锚。正常情况下,船舶卸完货后,代理应及时办理船舶的离港手续。但是该代理迟迟不为该轮办理离港手续。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开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