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口管理步入新航程 ——访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局长许培星

来源:何力   发布时间:2015-05-21 02:52:17 
作为全国第一大港口——上海港,2005年在迎来洋山一期开港运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发展良机时,港口的软环境建设亦加快了前进的步伐。《上海港口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作为全国最大港口的综合管理地方性法规,《上海港口条例》又有何值得期待的亮点呢,在3月1日《条例》实施前,本刊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港口管理局许培星局长。
记者:《港口法》已在2004年颁布实施,为什么上海港还要制定《上海港口条例》?
许局长:2004年《港口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交通法律体系框架中的一个空白,并为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港口经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建设与发展,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港口法》颁布实施后,上海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细化实施规范,进而更好地贯彻实施《港口法》。《上海港口条例》的研究和制订是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大背景下进行的,对港口运行和业务运行的规则和服务规范做出具体规定更符合国际船舶对港口的法制环境的要求,同时也为上海港科学管理、高效运作服务和国际化运作提供有利条件。
记者:作为全国最大港口的综合管理地方性专门法规,《上海港口条例》有何特色?
许局长: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推进,上海港硬件设施建设已经取得很大成功,但在法律制度、市场活力、开放程度、政府效率等软环境方面尚与国际一流港口存在较大的差距。而上海港法律环境是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肩负着推动硬件建设、培育市场活力、保障国际航运中心目标顺利实现的历史使命。因此,《条例》规范的内容覆盖了当前上海港口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管理体制、港口规划、港口岸线管理、港区内建设工程的监管部门、港口运营管理、危险货物作业管理、应急预案、港口内禁止和限制行为、法律责任等九大问题。《上海港口条例》的出台,是上海港口法制建设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为进一步实现依法治港,推进上海港口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
记者:目前上海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港口建设和运行面临着哪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许局长:一是港口规划布局不科学、不统一,港口岸线及其水域、陆域利用不合理的状况,与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要求不适应。二是港口经营市场不够规范,与建立和完善国际化的港口运行环境不相适应。三是港口经营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仍影响着规范、安全的港口经营秩序的形成。目前擅自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路客运超载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码头设备设施陈旧,安全生产环境恶化,存在着不少港口安全隐患。四是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后,关系还需理顺,内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五是港口法律规范体系不完善,不适应依法治港的需要,更不适应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需的与国际港口规范接轨的要求。
记者:《条例》确定哪些具体制度?
许局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内容覆盖了当前上海港口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如《条例》参照现有的规划管理制度,对港口规划制度进行了完善和深化,明确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局编制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港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有利于解决港口建设项目与港口总体规划的衔接问题,有利于港口建设项目的具体落实和顺利实施,也有利于对港口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和宏观调控;如针对上海港口岸线的开发利用和管理问题,《条例》完善了有关制度,创设了岸线有期限使用制度、事前许可制度和岸线有偿使用制度等。《条例》创新和优化更多地体现为针对性和实用。
记者:《条例》贯彻实施对上海港的发展,尤其是推进法制建设方面有什么积极意义?
许局长: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推进,在港区管理、港口服务环境优化、多元投资、多家经营的市场机制和市场监管、港口安全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履行国际公约等方面都需要建立配套的法规规范体系。《条例》贯彻实施,将加快公开化、国际化、规范化的港口法制环境建设,加快上海港的软环境建设,提升上海港口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通过建立规范的制度推动港口规划建设,更好的开发利用有限资源、有序推进港口建设;通过立法规范港口经营行为和监管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港口经营环境;健全港口公共安全的法规制度,保障港口公共安全,形成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深化港口体制改革,理顺上海港在本市层面上的港口管理体制,明确港口管理功能定位,推动上海港管理的创新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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