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台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日照海洋   发布时间:2020-04-29 09:03:14 

为深入实施《山东省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和《日照市加快发展向海经济行动计划》,认真落实省关于支持海洋战略性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日照市委、日照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十项具体措施,加快我市海洋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对新注册并开工建设的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海洋新材料等符合日照市现代海洋“双招双引”方向的新兴产业项目,银行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贴息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项目“苗圃培育”三年计划,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按照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实体总投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三)对日照市企业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海洋保健食品和海洋生物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涉海新食品原料、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海洋生物制药批文,按照每个品种1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海洋领域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市级财政给予500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

(四)推动近海养殖向深远海绿色健康发展,统筹中央、省涉海洋渔业的财政资金,对新增国家级海洋牧场每个给予最高2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省级以上海洋牧场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及垂钓航路、岸基配套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和渔船落户日照,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增加远洋渔船指标、拓展作业渔场,对运回自捕远洋渔业鲜活产品在我市进行精深加工,按照实际水产品加工量,每吨补助200元。

(五)加快滩涂养殖向现代渔业园区集聚,对纳入规划、新开工建设的现代渔业园区,统筹中央、省涉海洋渔业的财政资金,择优给予每处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我市近海、滩涂养殖“退滩进园”,对“退滩进园”的单位优先支持项目申报和享受政策性补贴。

(六)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对海洋产业的支持力度,设立首期规模1亿元的市级直投基金,依托投资基金项目库,对海洋产业项目择优给予投资支持。加快推进省、市、县合作的海洋项目基金落地,探索涉海资金股权投资试点,推动有关海洋产业项目尽快投产。

(七)加大对海洋新兴产业的融资增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加大对海洋新兴产业企业的融资增信扶持力度,对单户企业担保责任余额年度内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年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融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经审核确认后,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不超过担保机构申报代偿额的20%予以补偿。

(八)优先支持水产品加工、海洋生物医药和制品、海工装备制造等海洋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的,其企业原址土地出让后的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全部支持企业搬迁改造、转型升级;企业搬迁用地享受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政策。认定一批市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对市级以上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内的涉海企业申请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九)优先支持海洋类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和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十)加强重点项目用海保障,优先支持纳入国家、省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符合我市现代海洋“双招双引”方向的新兴产业项目用海,促进海域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原文:http://www.dangbaotoutiao.com/m/view.php?aid=540875&from=timeline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