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25日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获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公告,证监会核准中国船舶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发行若干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此外,证监会核准中国船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8.668亿元。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News/11/2020-02-28/73706.html?sqlyjw=cgf6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