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来源:海洋网   发布时间:2020-01-08 18:12:28 

  原标题:实施意见来啦!山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1月6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山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构建起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到2025年全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推动山东省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从11个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任务。《实施意见》要求,研究建立全省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全覆盖动态遥感监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数据和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自然资源调查、评估、评价、监测成果信息。组织实施省级和市级政府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探索研究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的衔接机制。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深化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推进存量宅基地有偿退出。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山东确定建立适合本省特点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制和工作模式。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突出与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林草资源、水资源等专项调查信息的实时关联,推动自然资源登记成果的统一管理,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全省推开土地二级市场建设,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二级市场流转试点。

  明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省、市、县三级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山东省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按照矿业权审批权限,规范矿业权全面竞争性出让。健全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水资源所有权和权利主体,将海水淡化纳入水资源范畴统一管理。

  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水域滩涂养殖捕捞的权利、特许经营权等合理退出问题。围绕黄河、京杭大运河等流域,开展重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和修复。健全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强化森林资源重点保护。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登记信息“一张网”,加速实现与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将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对土地市场的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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