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3000万 | 青岛"蓝色药库"开发将获财政支持

来源:智慧海洋圈子订阅号   发布时间:2019-11-05 17:22:45 
在青岛落户开展的海洋药物研发即将获得大力度的财政支持。近日,青岛市工信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蓝色药库”开发计划研发费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企业可申请。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2019年度“蓝色药库”开发计划研发费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海洋药物研发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蓝色药库”开发计划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19〕16号)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蓝色药库”开发计划研发费用支持项目的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19〕2号)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蓝色药库”开发计划研发费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施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项目必须落地


申报条件共有五项,包括项目由海洋药物研发机构和合作药企联合申报。海洋药物研发机构是指在青岛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海洋药物研发服务的机构。合作药企是指国内外医药行业较为知名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海洋药物研发机构和药企合作双方设立银行专户,建立费用支出共管签字制度,申报项目承诺最终在青岛市实施产业化。不过,因转移、出让等原因,导致合作项目未能最终在青岛市实现产业化的,自愿交回财政扶持资金,如未及时返还资金的,将项目法人列入信用失信名单,并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资金。但是因技术变革、市场变化等原因项目最终未能实现产业化的,本着支持产业发展的原则,不予追回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对海洋药物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合作或落户青岛市的海洋创新药物合作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到位支出资金给予1∶1配套,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该研产合作项目,由合作双方按照费用支出共管协议管理使用。


多方面入手给与支持


近年来,青岛市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为了有效破解海洋创新药物的产业化困境,今年青岛市印发《支持“蓝色药库”开发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青岛要建成国内领先的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基地。为此,将从项目支持、研发资助、平台建设、基金设立、人才培育等方面入手,对海洋创新药物的研发及成果转化给予支持。这也是国内首个专门针对海洋药物创新研发及产业化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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