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挥财政杠杆支撑作用 推动海洋牧场建设

来源:中国海洋网   发布时间:2019-09-11 16:15:33 

  海洋牧场是“海上粮仓”的主战场,也是经略海洋、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举措。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洋牧场是发展趋势,山东可以搞试点”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推动海洋牧场建设“走在前列”。

  地处烟台市长岛县大钦岛近海的长岛弘祥海洋牧场面积1120公顷,是庙岛群岛北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目前,通过投放大型石块、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废弃船只等4种人工鱼礁,该海域的渔业资源正在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长岛弘祥海珍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孙亮告诉记者,海洋牧场投资大,收益慢,主要是修复海底环境,他们2016年的时候开始投礁,投完人工鱼礁以后还得养护,两三年之后才能聚出鱼来,然后才能捕捞进而产生经济效益,前期建设资金要求特别大。

  鱼类逐渐聚集的时候,资金问题也日益显现。各个海洋牧场建设公司的自有资金往往无法承担巨大的工程量,所以当国家资金扶持政策出来的时候,各个海洋牧场都踊跃申报。孙亮表示,由于他们前期投入资金比较多,建设比较好,申报的时候顺利通过,得到了2500万的扶持资金。财政扶持资金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也让企业可以大胆放手去尝试新的生产模式。孙亮说,他们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做深远海的大型海洋战略装备研发建设,转向立体式发展,做到水底下可以养殖,水面上可以观光。

  早在2005年,山东就在全国率先启动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大力支持人工鱼礁建设,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海洋牧场发展进入快车道。截至2019年,省财政统筹安排“海上粮仓”发展、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资金20.55亿元,支持投礁型、游钓型、底播型、田园型和装备型五类海洋牧场建设。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副处长纪凤杰告诉记者:2019年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方案》,提出到2022年山东省要建设完成省级以上海洋牧场100处,省财政今年筹集资金6.25亿元积极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将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对一般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深水智能网箱和大型养殖工船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其他综合性的重点项目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

  为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海洋牧场建设。省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调动银行、保险、担保、基金等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海洋牧场建设的积极性,构建“政银保、“政银担”等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模式。纪凤杰表示,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现代海洋产业基金比例由20%提高到30%,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不超过基金规模的40%提高到50%。基金投资包括海洋牧场在内的乡村振兴项目,省引导基金收益全部让渡给其他出资人或基金管理机构。

  同时,山东省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对海洋牧场及相关产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按75%的比例予以加计扣除;对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截至目前,省财政共支持创建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83个,建成人工鱼礁区240余处、投放礁体1600万空方,海洋牧场面积达6万多公顷。建立在生态修复基础上的一处处人为杰作,宛若散布于齐鲁海滨的颗颗珍珠熠熠生辉。纪凤杰说,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推进山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基础上,鼓励引导沿海市县汇聚资金合力,统筹安排各级涉农资金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同时积极向财政部汇报山东省海洋牧场建设情况,争取更多中央资金加大山东省支持力度,推动山东省海洋牧场“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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