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正式确认! 组建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已全部挂牌成立 | 主要职责及发挥的作用

来源:海洋知圈   发布时间:2019-07-29 13:40:23 

2019年7月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向媒体透露,目前,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已经全部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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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负责管辖的范围分别为: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珠江流域南海海域、松辽流域、太湖流域东海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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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日报记者:机构改革将七大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局划归生态环境部,大家对这些机构还有一些陌生,请问七大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局主要职责是什么?主要发挥哪些作用?


刘友宾:组建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的具体举措,也是对中央部署的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这一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进一步深化。


长期以来,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存在职责交叉重复、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力量分散的问题,对流域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较大制约。


组建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切实按流域海域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将有利于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有利于解决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突出问题,有利于形成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政策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新格局,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具体包括:组织编制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生态保护补偿方案,提出流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承担流域生态环境执法、重大水污染纠纷调处、重特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此外,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还承担所辖海域内,组织拟订海域生态环境规划、标准,排海污染物总量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督等工作。


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7大标志性战役中,有5大战役涉水涉海,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局的组建,将为进一步加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支撑。


刚才您提到对这些新机构还有些陌生,但我可以非常高兴地告诉大家,目前,七大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已经全部挂牌成立,新战友已经和我们一起并肩走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线,将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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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座谈会,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组建,切实加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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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干杰指出,实现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及海区分局环保处转隶并组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的组建,既是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以及完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内在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组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的重大意义,推动生态环境机构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为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履行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李干杰表示,当前正处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期。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要加快推动单位转型发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管理需要,尽快理顺工作关系,推进职能转变,履行好新的职责。


要进一步强化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积极参与流域海域生态环境政策、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技术规范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切实抓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监督、排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和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督,强化对围填海、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流域生态环境执法、重大水污染纠纷调处、重特大突发水污染和海洋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积极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等工作,强化对流域海域内相关省份的督促检查。


要利用好流域监测中心专业技术和人员队伍等优势,加快推进监测队伍组建,认真研究制定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统筹做好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积极推进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信息发布。


要加快推动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标准、环评、监测、执法、应急等“六统一”,努力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履责、协同推进的新格局。加强与地方的沟通合作,推动形成流域内不同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共担、效益共享、协调联动、行动高效的新机制。


李干杰强调,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双管制度优势,积极推进沟通合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在转隶、组建、业务工作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全面落实双管有关要求。自觉接受水利部业务指导,积极完成水利部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委托的业务工作。生态环境部机关各司局要积极与水利部相关司局和流域委员会联系对接,主动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形成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


三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切实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机关相关司局沟通联系,尽快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加强与水利部和流域委员会,以及自然资源部和海区分局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共同提升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生态环境部机关相关司局要加强帮扶指导,帮助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解决实际困难。


四要切实抓好自身建设。积极配合做好“三定”工作,为单位整合组建、高效运转和长远发展打下基础。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努力打造流域海域监管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快推进各项具体转隶工作,夯实单位正常运行和开展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


会上,中央编办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宣读了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相关文件,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主要负责同志宣读了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珠江流域南海海域、松辽流域、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临时召集人名单,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临时召集人和各海区分局环保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生态环境部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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