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丨山东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是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最精华的部分。机构改革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统一行使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分类科学、定位明确、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使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NO.1 规范和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
深化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收集整理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范围边界数据,形成全省“一张图”,为规范保护地管理、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NO.2 加快自然保护区依规调整
启动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立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开展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针对保护对象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保护意义,制定科学的保护地分类标准,启动开展自然保护地综合评价,合理定位保护地主体功能、边界范围和保护分区,及时进行勘界立标、信息上图入库,努力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块牌子、一套机构、一部法规、一本规划、一张底图”的目标。同时,全力推进长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NO.3 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加强保护
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健全管理机构,配强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扛起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启动开展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破坏保护地生态资源和环境、违法占用、违规建设等行为,筑牢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NO.4 加大保护和生态修复投入力度
在地质遗迹保护方面,先后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53亿元、落实省级财政资金2.47亿元,组织实施了近百项地质遗迹保护工程;2012年开始设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省级专项资金,累计投入2.3亿元用于管护能力建设和生态修复,颁布实施《山东省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专项资金额度提升到每年6000万元。
据悉,截至2018年底,山东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共45个、风景名胜区40个、地质公园64个、森林公园115个、湿地公园200个,累计464个,其中国家级141个。在这些自然保护地中,有6块世界级招牌,除泰山、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外,泰山还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黄河三角洲和南四湖是国际重要湿地,东营市也被评为国际湿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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