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业油价补助拟覆盖渔港改造,渔获物定港上岸

来源:威海蓝色发布   发布时间:2019-07-05 12:31:40 

7月3日,农业农村部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对实施渔港振兴战略,助力渔村振兴”的建议,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77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明确将加大渔港建设投入,建设渔获物可追溯体系,并建立渔港港长制度,负责依法依规落实地方监管主体责任;将争取尽早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渔港振兴的意见》(下称“《意见》”)。


渔业基础设施改造等纳入渔业油价补助范围


2018年,发展改革委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渔船停泊条件,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但《答复》提出建设投资渠道尚未明确。


为此,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表示,将利用渔业油价补助改革之机,把渔港和避风锚地标准化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渔港动态管理系统以及渔用航标维修与养护等渔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纳入渔业油价补助范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渔港基础设施落后给渔业安全生产造成的制约。


《答复》提到,目前的成果与建设渔港经济区、实现渔港生态宜居、渔港渔区文化传承以及通过渔港一二三产融合实现共同富裕和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等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与发展改革委一起创新渔港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同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


渔业油价补助改革始自2015年,当时根据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渔业油价补助进行了重大调整,以2014年国内渔船油价补贴200亿元,远洋渔船油价补贴41.8亿元为基数,在充分考虑了渔民、企业的成本压力和油价走势的情况下,“退坡”式逐年减少渔业直接生产成本补贴,将调剂出的资金用于渔业资源养护和渔业基础装备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补助“退坡”使得减船转产力度不断加大,捕捞产能不断压减。政策调整后,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了1倍,达到5000元/千瓦,各地从油补“退坡”资金中又给予了500-3000元/千瓦不等的配套补助。


2017年起,各地已开始利用油补“退坡”资金,支持水产种业、水产养殖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渔政执法装备建设等等。


渔获物定港上岸,海洋渔业资源闭环管理


在产出管理方面,《答复》提出,农业农村部将在拟发布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实施渔获物定港上岸制度,切实强化产出管理。


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渔港分布、渔获卸货习惯和渔业行政管理力量配备情况,合理确定“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名录并公布


定点渔港全部公布后,大中型渔船的渔获物将不得在定点名录以外的渔港上岸。定点渔港的地点选取上,应选取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一级以上渔港或渔获集散能力较强的二级渔港,同时定点渔港要率先实施港长制。


此外,《意见》提出,定点渔港要优先实施升级改造项目,重点扶持定点渔港加强渔货装卸、物资补给、市场交易、物流配送、冷藏加工、信息平台等设施条件建设。通过渔获物定港上岸,以及配套的渔获物可追溯体系建设等措施,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闭环管理。


此外,农业农村部披露,《渔港管理条例》目前已形成初稿,计划近期结合渔港管理新形势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相关立法进程。


据了解,《意见》将是国家层面出台的涵盖渔港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的综合性文件,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加强全国渔港建设与管理,推动渔业产业绿色发展和渔港渔区振兴的指导纲领。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SAiqL0hXWxcJiRwT68lzAg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