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督促开展生态补偿 保护海洋渔业获点赞

来源:海洋网   发布时间:2019-06-06 15:45:38 

  原标题:广州南沙:督促开展生态补偿保护海洋渔业获人大代表点赞

  2019年6月5日,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对五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督促开展生态补偿,以修复海洋渔业生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及媒体记者的共同见证下,10名嫌疑人在珠江出海口伶仃洋水域增殖放流,投放共计7万余尾鱼苗。

  在现场见证的人大代表表示,广州南沙是岭南著名水乡,海洋渔业资源丰富,电捕鱼危害面广,会造成鱼群覆灭性死亡,危害水生态安全,南沙检察院此次督促开展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行动,采用生态补偿机制修复珠江水域渔业生态,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惩戒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有助于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据悉,此次行动的开展,正是源于南沙区检察院对五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南沙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提请法院对嫌疑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因非法捕捞导致水域潜在鱼类损失的生态补偿责任。

  对非法捕捞危害水域生态安全的行为绝不姑息

  当天上午9时许,一艘渔政船从渔政码头缓缓驶出。船上,南沙区检察院检察官正在和区农业农村局、区渔政大队的工作人员进行着鱼苗的检验工作。与他们同行的还有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十人,他们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投放共计7万余尾鱼苗增殖放流,通过自身实际行动进行生态补偿以修复海洋渔业生态。

  据了解,2018年初夏,陈某等人未经捕捞许可,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的南沙区水域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鱼,被民警现场查获。南沙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认为,陈某等嫌疑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不仅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还破坏了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办案人员在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的同时,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请法院对上述十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因电鱼所导致的水域潜在鱼类损失生态补偿责任。案件经开庭审理,南沙区检察院的诉求获得法院全面支持,判决嫌疑人向造成生态破坏的水域投放价值2.6万余元的鱼苗,共计7万余尾。

  实行增殖放流,携手环境共治

  此次行动由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主办,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等部门联合筹备。在现场,陈某等十人谈了自己对于非法捕捞行为破坏环境的认识,表示今后绝不会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法律禁止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区农业农村局和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检察机关的指导和协助下,我们保护南沙绿水青山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检察机关的有力保障,今后将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与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合作,坚决打击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和水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积极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南沙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此次督导非法捕捞嫌疑人开展增殖放流生态补偿,一方面可以对嫌疑人起到惩戒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改善水域渔业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有着重要意义。今后,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检察机关将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携手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海洋渔业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继续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用“检察蓝”保卫“海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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