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成:海洋牧场建设--海洋资源利用的一场重大产业革命 --关于建设“国家半岛海洋牧场”的建议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9-06-04 15:15:15 

进入新世纪以来,海洋在全球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特别是作为引领全球低碳经济潮流的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引起世界各沿海国家的广泛关注,对山东而言,科学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此,建议我省充分利用约1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建设“国家半岛海洋牧场”。

海洋牧场建设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场重大产业革命,大力发展海洋低碳经济,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建设“国家半岛海洋牧场”是科学发展观在海洋领域的重要实践,是“海洋国土”意识的升华和传统“王土”观念的突破,是发展蓝色经济的一场重大革命,对于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对于促进我省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全球掀起一场利用海洋资源的蓝色风暴,沿海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海洋栽培渔业(海洋牧场建设),进入新世纪,特别是进入后金融危机,海洋牧场建设成为引领世界新技术革命、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载体。对发展国家而言,建设海洋牧场,既是促进海洋生态建设、保障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加速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山东是个海洋大省,也是个渔业强省,有广袤的海洋资源,尤其是建设海洋牧场条件得天独厚,大有作为。海洋牧场建设在科学利用海洋资源方面具有引领潮流的示范作用。

“海洋牧场”是指在某一海域内,采用一整套规模化的渔业设施和系统化的管理体制(如建设大型人工孵化厂,大规模投放人工鱼礁,全自动投喂饲料装置,先进的鱼群控制技术等),利用自然的海洋生态环境,将人工放流的经济海洋生物聚集起来,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海上放养鱼虾贝类的大型人工渔场。形象地说就是通过“底播增殖”手段,像在陆地放牧牛羊一样,让鱼、虾、贝、藻资源在自然海域里生长。建设海洋牧场的目的,一是为了提高某些经济品种的产量或整个海域的鱼类产量,以确保水产资源稳定和持续的增长。二是在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重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生态渔业。这种生态型渔业发展模式颠覆了以往单纯的捕捞、设施养殖为主的生产方式,克服了由于局部污染和过度捕捞带来的资源枯竭、由近海养殖带来的海水污染和病害加剧等弊端,可以说是海洋渔业领域传统生产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该领域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一场产业革命。

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牧场建设。

世界海洋发达国家都一直探索研究海洋牧场建设,日本、美国、俄罗斯、挪威、西班牙、法国、英国、德国、瑞典、韩国等均把海洋牧场建设作为振兴海洋渔业经济的战略对策,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加大资金和科技力量投入,开展人工育苗放流,恢复渔场基础生产力,收到了明显成效。日本在1971年海洋开发审议会上第一次提出海洋牧场(Marine Ranching)的构想,设立了国家栽培渔业中心,1977-1987年开始实施“海洋牧场”计划,并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海洋牧场——日本黑潮牧场。日本将栽培渔业经费列入每年的政府预算,与大路、桥梁一样,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仅每年投到人工鱼礁的资金就达589亿日元(折合人民币42亿元)。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日本沿岸20%的海床已建成人工鱼礁区。韩国在1998 年开始实施“海洋牧场”计划,在庆尚南道统营市首先建设了核心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的海洋牧场(2007年6月竣工),取得了初步成功。美国在1968年提出建设海洋牧场计划,1972年付诸实施,1974年在加利福尼亚海域利用自然苗床,培育巨藻,取得效益。

我国海洋牧场建设进入快速成长期

我国海洋牧场化建设的倡导者是已病故中科院资深院士曾呈奎老先生,他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就向国家建议在我国实施“海洋水产生产农牧化”。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在一些湖泊和沿海地区开展了小批量小范围的人工增殖放流鱼种,以恢复某些物种的资源种群数量和增加渔货产量。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作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沿海沿湖地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增殖放流的支持力度。海洋牧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

广东省在2002年至2011年的十年间,省财政投资8亿元兴建100座人工鱼礁(其中生态和准生态型50座,开放50座),建设大型“海洋牧场”。

海南规划建设8个海洋“牧场”,在10年内投入巨资在近海投放人工鱼礁80万立方米和相应的渔业资源增殖流放数量,建立种苗繁殖场、驯养场等。

辽宁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利用物理与生物的方法和技术,设置人工鱼礁、人工藻礁,对刺参、海胆、皱纹盘鲍、扇贝等海珍品的栖息环境进行修复与优化,改善和养护海底生态,每年向海底自然投苗超过30亿枚,价值近2亿元,深海底播面积已达1000平方公里,年产海珍品5万吨。在未来2到3年内,将以獐子岛为核心,在长海建设成2000平方公里的现代海洋牧场,并向大连乃至辽宁全省沿海地区辐射。

山东的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

山东的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行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983年至1987年为人工增殖放流的研发期。1983年山东在乳山湾进行人工放流增殖对虾试验获得成功后,省政府决定在山东南部沿海实行为期三年的较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开发性试验,3年间,共投放20毫米以上大规格虾苗20多亿尾。3年共安排18000多条船从事回捕生产,累计仅回捕对虾达5200吨,为投放前的7.6倍;直接投入与产出之比为1∶10。农业部在青岛市召开了全国对虾增殖经验交流会,林乎加部长参加了会议,在全国推广山东的增殖开发与管理技术。

第二个阶段1998~2002年为人工增殖放流的开发期,这五年间山东省共放流体长25毫米以上中国对虾苗种14亿尾,秋汛回捕增殖中国对虾4582吨,实现产值4.7亿元,直接投入与产出之比为1∶37。同时还进行了海蜇、乌贼、日本对虾等品种的增殖放流和小规模人工鱼礁建设,均获得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个阶段2005年~2009年是海洋渔业资源修复快速发展期。在这五年中启动实施了“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将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双向推进。5年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海洋增殖放流资金2.90亿元, 增殖放流种类高达20个,苗种95.5亿单位。已审批鱼礁项目用海面积2136公顷,累计投放各类礁体226.60万空方。五年回捕放流资源18万吨,实现产值49.2亿元,直接投入与产出比达到1:17,渔民人均增收10929元,经济效益显著。

海洋渔业面临严峻挑战,大量水域常年闲置

海洋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山东传统捕捞业面临巨大困境。俗有“黄金渔场”之称的山东半岛十余万平方公里的近海渔场已经形不成渔汛。近几年,随着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实施,山东海洋捕捞业更是雪上加霜,按协议规定山东机动渔船丧失了黄海南部50%以上的传统渔场,全省有海洋机动捕捞渔船3万余艘,能在日韩专属经济区水域作业的6000余艘大中型渔船缩减到不足400艘,而且每年递减,今年由于倒春寒,近海渔场基本无鱼,数万渔船停港大半年之久,60多万从事海洋捕捞业的渔民生活出路成了难题。对此,尽管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近海渔业产量“零增长”的目标,积极调整渔业结构,发展远洋渔业,实施渔船报废、渔民转产转业和名优养殖,引导捕捞渔民“弃舟上岸”,但一支庞大的捕捞业队伍全面得到调整难度之大可想而知。面对广袤的近海渔场无鱼可捕和专属经济区水域不准进入,广大渔民忧心忡忡,呼吁国家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整治海湾生态环境,尽快恢复黄渤海渔业资源,给捕捞渔民寻找新出路。

从山东的海洋资源修复情况看,虽然发展势头很好,但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设施落后,技术含量不高,机制不活,投入杯水车薪,尤其是离真正意义上的海洋牧场建设相差甚远,近海生物资源的利用程度与海洋初级生产力相差甚远,大量水域常年闲置,渔场无鱼促使海水富营养化程度加剧,造成海洋赤潮频发,绿潮(浒苔)成灾。综上所述,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呼唤海洋牧场建设。

建设“国家半岛海洋牧场”迎来大发展机遇期

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尤其是国家将山东、浙江、广东三省作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在青岛正式启动,这为“国家半岛海洋牧场”建设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在全国海洋经济试点工作中,作为试点省之一的山东应高度重视海洋牧场建设,把其作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尤其是科学利用海洋资源的重点专项,争取尽快列入国家战略,引领全国以海洋牧场建设为重要载体的蓝色产业革命。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体制、机制问题,涉及融资和投入政策问题,涉及科技与管理等问题。当前制约我省海洋牧场建设上档次、上规模的瓶颈点在“认识”上,尤其是“决策层”的“认识”上。目前,各级领导为落实胡总书记“科学利用海洋资源”选准突破口而费尽脑汁,但对海洋牧场建设的战略地位、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尽管都知海洋是国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认知程度上是有距离的,陆地搁置几百亩粮田是大事,层层领导过问,海上十几万平方公里海域闲置数十年却很难能提上决策层的议程,更不要说做决议和专题研究了。省里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发展那就更不容易了。当务之急是把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上升到我省科学开发海洋资源的重大战略选择的高度上来,并形成全省上下共识,把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列为重大生物工程建设,海上战略粮食基地建设。把山东半岛国家海洋牧场建设作为国家和省重大专项率先启动。

半岛国家海洋牧场建设的目标与对策

战略目标:

紧紧围绕半岛的岸、滩、湾、岛、海五要素,由岸向海进行立体布局。

实施多品种、大规模的渔业资源修复工程。要按照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科学分析区域海域的生态容量,高起点规划,合理布局,把渤海和黄海近海建成海上大牧场、活鱼库。

实施生态型人工鱼礁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争取5年内在渤海、黄海建设一批能形成规模的“生态型鱼礁”、“渔获型鱼礁”、“休闲垂钓型鱼礁”和“海珍品型鱼礁”,为海洋生物营造栖息、繁殖场所。

实施深水网箱养鱼工程。重点发展抗风浪特大型网箱,进行名优经济鱼类养殖。

实施建设海床生态工程。全面推广贝藻间养和立体养殖,建设海床生态增殖区和海底藻场(生态修复型、增殖型、生产型),改善局部海域生态环境。  

实施严格休渔和禁渔工程。进一步加大海湾生态环境整治与保护力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实施限额捕捞、渔船强制报废以及休渔、禁渔制度,促进近海渔业资源恢复。

通过以上五大举措的实施,争取在10年内使有条件的半岛沿岸20%海床敷设人工鱼礁,近海渔场全面人工放流增殖,增殖品种扩大到30个以上,深水特大抗风浪网箱发展到3000个以上,科技含量达到65%以上,到2020年,全省海洋牧场产业连同海洋生物产业增加值将突破 5000亿元以上。栽培渔业成为山东海洋渔业的半壁江山,成为海洋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成为国内最大、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低碳型海洋牧场。

战略对策:

一是制定“半岛国家海洋牧场”建设规划。省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要凸显国家半岛海洋牧场建设的作用和地位。在《海岸与海洋空间布局规划》、《集中集约用海规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现代海洋渔业发展规划》和修编《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中,高度重视半岛海洋牧场的立体利用规划编制,在产业定位、优化布局、发展空间、扶持政策等诸多方面突出海洋牧场建设专项需要,积极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工程的有效开展。

二是坚持立体利用和深度开发。我省有约16万平方公里的近海渔场,如果立体利用深度开发成连片各具特色的海洋牧场,其发展潜力巨大。要继续加大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力度,以建设近海渔业增殖功能区、人工鱼礁区、海底藻场、种质资源保护区、休渔区为主要内容,实行生态、立体、综合开发建设,将山东半岛沿海渔业水域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海洋牧场品牌。通过牧场建设,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效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和大幅度增加近海渔业资源,促进海洋资源的科学利用。

三是坚持科教先行,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现代国家海洋牧场建设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撑。要把海洋生物技术、深海养殖技术、海洋立体利用技术、渔业增殖品种选优改良技术、人工渔礁建造技术、人工放流及增殖管理等关键技术,组织技术力量攻关,力争在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的关键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海洋牧场建设的产业化水平。引进借鉴国外发展海洋牧场上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在消化吸收基础上进行再创新,提高海洋牧场的技术含量。学习引进挪威等发达国家先讲深水抗风浪养鱼网箱、人工渔礁设施,不断提升现代设施渔业建设的科技水平。

要不断探索海洋牧场建设的科学发展新机制,整合目前国家和省属的海洋科研力量,将海洋牧场实用技术开发纳入科技专项系列公关,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承包,国家海洋院所与产业部门、企业、业主产学研挂钩。为适应牧场建设需要,将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整合成山东海洋科学研究院。建立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

四是鼓励金融改革和创新,建立灵活的融资渠道。拓展海洋牧场开发建设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吸引保险资金参与投资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积极引入外资金融机构投资海洋牧场建设,支持海洋牧场建设投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积极争取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积极拓展牧场海域使用权物权化融资渠道。建立国家半岛海洋牧场建设基金(以海洋生态补偿金为主体)。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建政府投资担保公司或会员制担保公司,主要为海洋牧场所需贷款提供担保。

吸引风险投资,充分利用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激发社会投资海洋牧场建设的积极性,积极探索采用彩票销售、发行企业债券、推行资产证券化等形式进行融资。

五是整合管理资源,强化海洋牧场和渔业资源的保护管理。转变重放流轻保护的观念,在近海保护一条洄游产卵鲅鱼,可产6000万-1亿粒鱼卵,正常成活率为10%以上,由此可见,每增殖投入1元可获得高达20元的产出,得益于加强了放流海域的渔政管理,有效的保护了渔业资源。适应海洋捕捞零增长的形势,海洋捕捞要积极试行限额捕捞制度,严格落实各项休渔禁渔的资源繁保制度,建立有利于资源养护的保护体系,提升捕捞渔货鲜活度和增殖放流实效。鉴于海洋牧场建设的管理与资源保护任务繁重,整合现有海上执法力量,组建四位一体的山东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渔政、海监、渔监、船检)。

六是采取积极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加大对海洋牧场建设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将海洋牧场建设的发展资金按逐年落实或列入省、市、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每年投入15亿元,连续10年,其中,3亿元争取由国家财政安排,5亿元由省(含生态补偿费3亿元)、市、县安排4亿元(含生态补偿费2亿元)。另外3亿元按市场运作,调动民间资本投入。国家投入主要用于人工放流增殖、人工鱼礁和深水网箱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在一定时期内对海洋牧场的开发建设给与专项补助。对海洋牧场的投资建设,可减免五年税收。对符合条件的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省各种贴息贷款和专项资金给予重点资助。

七是创新管理体制设计,加强对半岛国家海洋牧场的领导。搞好国家海洋牧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近16万平方公里(立体利用更大)的海洋牧场和近千万人的从业者,设计好国家半岛海洋牧场建设体制和创新牧场建设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建议省成立国家半岛海洋牧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主管职能厅,在烟台设立山东半岛国家海洋牧场建设管理局,加挂山东半岛渔业资源修复中心牌子,在沿海7市设立海洋牧场建设分局,专司牧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成立山东省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研究院,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院。

附领导批示:

贾万志副省长:请大明省长阅。如您同意,可就规划建设山东半岛国家海洋牧场问题进行论证。2010年7月23日

姜大明省长:这一建议很好,要抓紧论证,纳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2010年7月27日

贾万志副省长:请省蓝办、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编制规划,组织论证,落实好大明省长批示。201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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