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物权应列入物权法 海域物权法律制度学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
来源:中国海洋报记者 张向冰 通讯员 柳凤林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6:05
9月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海域物权法律制度学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洪虎、国家海洋局局长王曙光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发言。
以海域物权与《物权法》为主题的本次研讨会,围绕海域物权的法律性质及其体系建设、海域物权与其他物权的关系、海域使用权的性质及其在《物权法》中的安排、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提出应将海域物权列入物权法。
据悉,我国《物权法》正在制定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草案已经进行了三次审议,目前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此重要时刻,举办本次研讨会,必将对进一步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推进海域物权法法律制度建设产生积极作用。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全国知名院所的专家、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律委、环资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相关委办、国家海洋局有关领导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界代表近30人与会参与了研讨。
200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