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

来源:海洋网   发布时间:2018-12-29 17:42:58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

资料图。 中新社发 粤渔政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 聚焦陆海综合治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7日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陆海综合治理、入海排污口监管等多方面热点问题。

  陈竺副委员长说,目前食物链中微塑料颗粒危害已直接影响鱼类生存,并可能对人类健康带来巨大隐患。“媒体报道的太平洋上出现的世界第八大陆,就是由大量各种塑料垃圾堆积而成的漩涡,据报道面积相当于4个日本。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切中要害。”他建议,不仅要重视废水入海的问题,更要注意废物、废渣入海问题,为子孙后代造福。

  李锐委员说,加强统筹协调,标本兼治,实施陆海污染全面综合治理。海洋污染表现在海上,根子主要在陆地。因此,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关键在于加强陆地点源污染治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在抓好陆地污染控制的同时,也要抓好海上污染的控制,解决船舶油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合理布局海水养殖业,强化海岸的保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保护好近海生态环境。

  徐绍史委员说,中国海洋环境保护,要坚持陆海统筹。实际上很多海洋污染都是陆源污染带来的,不但要陆海统筹,还要坚持空天海一体化。应该空天海一体化来考虑,来保护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

  针对报告提出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吴立新委员说,建议增加严格入海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入海排污口设置应与相关的海洋功能区化和海洋带规划相衔接,加强入海排污口的管理和监测,推进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

  他表示,报告中指出此次执法检查发现,非法设置和不合理设置排污口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出现一些排污口设置在保护区的情况,对于非法设置和不合理设置排污口的问题,应严格审批,应将排污口设置与海洋共同区划和海洋规划衔接起来,可以实现较为合理设置入海排污口。此外应该加强入海排污口管理和监测,统一监测评价技术标准,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促进达标排污的实现。

  针对海洋生态损害违法成本过低,陈凤翔委员建议,应完善海洋生态损害的司法救济途径,完善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加大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解决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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