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南省检察系统9月3日在澄迈县老城检察室、文昌市龙楼检察室、三沙群岛院等13个沿海派驻检察室同时挂牌增设海洋检察室,构建起沿海一圈、陆海统筹、网格管理、无缝衔接的海洋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体系,实现涉海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全覆盖。
海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于2013年在琼海市潭门镇试点设立省内首个海洋检察室,5年来在依法维护渔民权益、保护南海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立足海洋是海南作为海洋大省的省情,海南探索设立海事检察机构,在沿海乡镇增设海洋检察室,在三沙岛礁设置岛礁检察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铸起一道“检察蓝”守护“海洋蓝”的司法护盾。
据介绍,海洋检察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涉海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公安等侦查机关对涉海刑事犯罪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等行为;开展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监督海事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促进其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和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行为;开展海洋公益诉讼工作;监督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联合海事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涉案当事人开展增殖放流等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活动;参与海洋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涉海法治营商环境。 (刘邓)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905/75358.shtml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频道推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