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洋管理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

--国家海洋局局长 王曙光

来源:摘自《中国海洋报》第1442期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6:13 

同志们:

由中央组织部、国家海洋局共同举办的海洋管理专题研究班,今天正式开课了。首先,我代表国家海洋局向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1%,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特殊地理区域。当前,国际海洋事务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海洋正在成为各国科技水平、军事实力和综合国力激烈较量的重要舞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广大海洋工作者以及沿海省市政府和在座各位领导的共同努力,我国海洋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已经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今天,有机会和大家见面,并一起交流、探讨这方面的情况,我感到很高兴。下面,我着重从三个方面谈一些个人的想法和感受,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认识海洋

中央领导同志一直高度重视海洋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开发海洋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江泽民同志1995年在青岛考察工作时也专门强调:“开发和利用海洋,对于我国的长远发展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海洋,增强全民族的海洋意识。”应当说,中央领导同志对海洋工作的一系列高瞻远瞩的指示,是在深刻总结中华民族的兴衰荣辱、全面分析国内外海洋形势、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作出的正确判断。

纵观几百年来的国际大势,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结论:强于世界者必先盛于海洋;衰于世界者,必先败于海洋。谁重视海洋,谁就赢得了强盛的先机。

自15世纪开始,随着地理大发现和新航线的开辟,世界进入了大航海时代。人类的活动空间骤然扩大,海洋成为全球商品流通的主要通道,商业、航海业和工业空前繁荣,资本原始积累进程大大加快,欧洲资本主义获得迅速发展。马克思曾对此作过精辟论述:“美洲的发现,绕过非洲的航行,给新兴的资产阶级开辟了新的活动场所。”西方列强一方面通过海上贸易迅速壮大本国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又凭借海上的优势到处掠夺殖民地。早期的葡萄牙率先走出陆地,称霸海洋,历时近一个世纪;西班牙依靠“无敌舰队”后来居上,控制了美洲大陆,垄断了世界贸易;17世纪的荷兰拥有占当时世界总吨位一半以上的商船,号称“海上霸王”;18世纪~19世纪的英国借助庞大的舰队控制了全球海洋,占领了比本国领土大100多倍的殖民地,成为不可一世的“日不落帝国”。

二战以后的近50年中,两个超级大国为争夺世界霸权,在全球海洋进行的激烈角逐从未间断。与此同时,一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获得独立和海洋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争夺海洋利益的行列中。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和实施,特别是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确立,世界主要海洋国家竞相调整各自的海洋政策,以便在新世纪抢占先机,谋求更大的海上战略利益。

美国始终把海洋当作其推行全球战略的大通道。1999年提出了“回归海洋:美国的海洋未来”的内阁报告,强调保持海洋的经济利益,对于美国社会福利与生存至为关键。2000年6月,克林顿在发布美国海洋勘探长期战略时宣称:“向西、向东、向南,向更远的潜在水中勘探我们新的大陆的时候到了”。今年,美国又成立了统筹全国海洋工作的海洋政策委员会。

加拿大制定了以拓展未来疆界,建设安全、健康、富饶和完整的海洋等为目标的21世纪海洋战略开发规划。澳大利亚近期出台了12项以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开发海洋资源为中心的面向21世纪的海洋战略规划。

我们的邻国日本,始终视海洋为其民族生存的根本保障,积极实施“海洋立国”规划。2003年以来,日本内阁将大陆架调查列为首相亲自负责的国家重点专项。最近一个时期更是变本加厉,对外宣称要不惜一切代价与我争夺东海油气资源。与此同时,为扩大其对海洋的实际管辖权,不断投入巨资,对远离本土2000公里以外、仅有几块礁石的所谓“冲之鸟”一再加固。另外,还对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不断加大管控力度,每天进行巡航监视。所有这些动作,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对海洋的扩张,谋求对亚洲事务的主导权。

从我国历史的经验教训看,海洋与中华民族的兴衰荣辱息息相关。我们的祖先不仅创造过古老的大陆文明,也创造过灿烂的海洋文明。远古的黄帝“刳木为舟,剡木为楫”“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是我国先民开发海洋的最早实践。战国时期韩非子“历心于山海而国家富” 的论述,则是我国先哲关于海洋富国的远见卓识。西汉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延伸到了印度洋。到了北宋,指南针开始应用于航海。明代郑和七下西洋,更是世界航海史上的伟大壮举,他提出的“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的主张,是我国古代有识之士关于海洋与国家强盛关系的精辟见解,至今对我们仍不乏启迪意义。然而,在历史上我们也饱尝过背离海洋的苦头。自明末开始实行的“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不但窒息了当时的海上贸易,而且为民族的衰弱埋下了隐患。清代,统治者禁海迁界,毁船内缩,致使海上活动更加萎缩。尤其是鸦片战争后的100年中,列强从海上的入侵就多达470多次,迫使清政府签定了50多个不平等条约,中华民族的海权几乎丧失殆尽。正如我国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所言:海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看,海洋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未来几十年,随着我国人口继续增加,经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对资源的压力将越来越大。据测算,我国工业发展需要的45种主要矿产品中,能保证2010年需要的只有24种,能保证2020年需要的只有6种。我国虽然是世界第五大石油生产国,但已连续多年净进口,且进口量大幅上升,能源危机日益加剧。我国又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虽然拥有2.8万亿立方米的水资源,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按目前的消耗量,用不了多久,我国沿海地区将全面出现“水荒”。

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1.8万公里的大陆岸线和1.4万公里的岛屿岸线,主张管辖的海域面积达300多万平方公里。在广阔的海域中,已探明的石油资源量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初步推算南海海域天然气水合物总资源量可达820亿吨油当量;海洋能储量极为丰富,仅海洋潮汐能资源量就达1.1亿千瓦,年发电量可达2750亿千瓦小时。储量巨大的海盐中含有丰富的镁、溴、钾和铀等元素。此外,我国在西北太平洋拥有7.5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结核开辟区,其资源储量极为丰富,可大量提取锰、铜、镍、钴等矿产资源。至于海水资源,则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既可提取淡水,又可直接利用。由此可见,海洋对我们来说,是完全可以寄予很大希望的、具有战略意义的资源接替空间,只要我们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必将为缓解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资源短缺压力,开辟广阔的前景。

再从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形势看,海洋对于国家的安全也至关重要。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预示着全球3.6亿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将有1.09亿平方公里划归沿海国家管辖。目前,已有120多个国家宣布建立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制度,150多个沿海国家间需要划分的海上边界达380多条,国际间以海洋权益为核心的斗争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

就我国而言,我们面对的第一岛链和第二岛链都处于美国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一旦被封锁,我们的海上物流通道将被切断。在我国管辖海域的周边,我们与8个国家存在海上疆界划分、渔业生产、油气资源开发以及岛礁主权归属等诸多争议。目前在南沙群岛50多个被实际控制的岛礁中,越南占了29个,菲律宾占了8个,马来西亚占了5个,而我国包括台湾省在内只控制了其中的8个。

由此可见,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安全的任务相当艰巨,需要我们严格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方针和原则,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创造有利的周边环境。

总之,站在战略的高度认识海洋,就是要求我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高瞻远瞩,鉴往知来,既要看到它的现实价值,又要看到它的长远价值;既要看到它的经济价值,又要看到它的战略价值,从而牢固树立全新的现代海洋观念,科学地开发利用海洋,有效地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

二、当前我国海洋工作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党和国家对海洋工作十分重视,我国海洋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海洋经济迅猛发展。据统计,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船舶制造、海洋油气、滨海旅游和盐化工等全国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1978年只有60多亿元,1991年增加到531亿元,2004年已达到12000亿元。这一时期,海洋经济的年均增长率高达20%以上,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平均增长速度;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不足0.5%上升到3.4%,海洋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沿海地区之所以能够以约占全国13%的陆地面积、承载全国40%以上的人口、创造占全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应当说是得益于濒临海洋的区位优势和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是海洋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在法制建设上,我国相继颁布了《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配套法规。同时,沿海省市近几年也出台了一批涉海法规和规章,全国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在规划制定上,我们组织制订并由国务院发布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并正在开展“海洋强国战略”研究。不少沿海省市也从本地区海洋工作的实际出发,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了一批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指导性文件,海洋规划体系日臻完善。在管理实践上,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市县三级海洋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组织体系;通过规范海域使用行为,基本扭转了海洋开发利用中“无度、无序、无偿”的局面;通过强化海洋防污、控污、治污能力,初步遏制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势头;通过加大巡航执法和现场监管力度、建立南沙永暑礁海洋观测站、开展美济礁码头工程和恢复图们江出海权的调查,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

三是海洋科技成效显著。在国家863高技术计划、科技攻关计划以及基础性研究重大项目的支持下,取得了海水淡化分离膜、对虾白斑杆状病毒基因组系列测序、高温超压钻井技术、近岸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等一大批重大科技成果;“科技兴海”计划稳步推进,建立了16个国家级示范区和8个技术转移中心,加快了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成功地开展了全国海岸带、海岛等海洋资源综合调查;完成了21次南极科学考察和两次北极科学考察,在南极建立了长城、中山两个科学考察站,2004年7月又在北极建立了黄河站;对大洋矿产资源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并作出了科学评价,深海探测技术研究也取得较大进展。此外,海洋观测预报以及灾害预警报等海洋公益服务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实践证明,以综合管理为特征的现代海洋管理在我国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综合管理对沿海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正日益得到显现。

三、关于今后全国海洋工作的几点思考

这些年,我国海洋工作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海洋产业结构与布局不够合理,海洋资源总体开发利用不足与部分资源过度开发并存;海洋开发利用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海上执法力量没有形成合力,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严峻;全社会的海洋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现行海洋管理的体制、机制与国际社会积极倡导的海洋综合管理模式,存在较大差距,亟待改革和创新。

为适应21世纪国际海洋事务发展的新趋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需要,我们总的考虑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海洋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抓好规划、立法和管理,努力提高海洋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打算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动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海洋开发是一个涉及多行业、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的合理化,是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我们国家海洋局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联合沿海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努力促进有关部门和地区从本行业、本地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培育和引导发展新兴海洋产业与海洋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抓好海洋生物资源、海洋油气资源和海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海洋产业为国家解决食物安全、水资源安全和能源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这里,我想着重讲一下海水利用的问题。

国务院在今年6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中,明确提出了“推进沿海缺水城市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从世界范围来看,海水利用已经成为许多沿海国家补充淡水资源的战略举措。我国经过40多年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努力,海水利用技术基本成熟,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海水利用业已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目前,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联合编制的《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已印发施行,这将成为沿海地区缓解缺水矛盾的一个指导性文件。

目前,我国的600多个大中城市,一半以上缺水,沿海地区城市密集,经济活跃,人口密度大,缺水问题尤为突出。个别地区过度开采地下水,产生了海水倒灌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天津、大连、青岛、烟台、威海、秦皇岛等北方沿海城市,已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水荒。今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化进程加快,沿海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形势将越来越严峻。现在看来,要根本解决沿海地区的水危机,除了可以引调江河水、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和适当调整水价外,还应抓紧做好海水利用这篇大文章,向大海寻找出路。我们应当把海水利用作为一个综合性大产业来抓,在财政、税收、投融资、市场准入、技术开发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城市新建区和改造区要率先利用海水作为城市工业冷却水和大生活用水。在严重缺水的海岛要大力推广海水淡化技术,鼓励沿海发电厂利用余热,配套生产淡化水,增加淡水供应量,尽快缓解沿海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压力。

(二)积极推动海洋综合管理,进一步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加强对海洋资源与环境的综合管理,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域使用管理法》,是我国加强海洋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适应世界海洋综合管理潮流的一个重大创新。为实现海洋管理统一、有序、有力的目标,国务院又于2004年9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紧接着,曾培炎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海洋系统表彰大会上就进一步强化海洋管理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这都为我们促进海洋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我们就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一是抓紧进行与海域法、海环法相配套的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完善与修订工作。省市的工作重点是,抓紧修订同国家法律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国家局的重点是,尽快推动《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出台,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促成《海岛法》的颁布实施。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海域使用管理的工作力度。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努力解决部分海洋资源开发过度与总体开发不足的矛盾,切实维护海域所有权人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全国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网络,统筹规划赤潮的预防、控制和治理工作,降低发生频率,减轻灾害损失。依法加强对海上废物倾倒、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漏油等重点海洋污染事件的监督查处。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一海、两口、三湾”(渤海、长江口、珠江口、胶州湾、大连湾、杭州湾)等重点海域的污染整治,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保护红树林、珊瑚礁以及重要的珍稀、濒危海洋物种。

(三)积极推动海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海洋公益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海洋公益服务体系,是沿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是一个海洋灾害多发的国家,每年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元,严重威胁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事关沿海地区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最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02年5月,我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海洋水色卫星发射成功,并投入业务化运行。此后,又相继新建了10多艘千吨级海洋监测与调查船,5架海监飞机。沿海省市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改善海洋监测、观测等公益服务手段。现在,海浪、风暴潮、海温、海冰等环境要素的预报,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业务化运行。各海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和主要海水浴场水质监测结果的发布,已能基本满足沿海地区防灾减灾、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

今后,我们要继续有计划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组织实施“我国近岸海域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加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赤潮预测预警、海洋观测预报、海洋基础信息数据等公益服务体系的能力建设,逐步构建全国的“数字海洋”体系,不断提高海洋环境预警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四)积极推动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巡航监视执法工作,进一步有效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强化海洋巡航执法工作,努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这几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国已形成了对管辖海域的日常巡航监管制度,对发生在管辖海域内的侵犯海洋权益、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管,并妥善处理了多起海上涉外侵权事件。

今后几年,我们要继续依据海洋法律法规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律制度,抓紧制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积极组织“中国海监”继续加大对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管辖海域的巡航监视力度,有效监管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电缆管道和其他涉外海洋勘探开发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查处侵害我国海洋权益的违法行为。抓紧组织力量开展海洋专项调查,深入进行法理、历史等方面的研究,建立和完善决策技术支持系统,做好与周边国家海上划界的准备工作。另外,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继续拓展南极、北极以及国际海底工作的新领域,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抢占国际竞争先机,维护我国应当享有的权益。

同志们,海洋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政策性很强。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要把我国从海洋大国发展成为海洋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位都是分管海洋工作的领导同志,我真诚希望各位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关注海洋工作,从多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并肩奋斗,共同为建设海洋强国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摘自《中国海洋报》第1442期

200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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